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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0 11:07 来源: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办财函〔2021〕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公办省属高校:

为全面掌握全省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进展情况,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18号)、《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省属高校和厅直属事业单位重点清理企业处置工作的通知》(苏教财函〔2020〕63号)和《教育部财务司关于报送校企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教财司便函〔2021〕23号)精神,请各地各校尽快报送2020年末公办高校(以下简称: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范围

各设区市教育局对照省政府文件要求,填报所属高校企业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各高校对照省政府文件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工作要求,填报本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二、报告内容

1.以2020年12月31日为时间节点,全面梳理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特别是企业全面清查工作、高校总体改革方案和具体企业改革方案制定等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并明确下一步工作计划,形成书面报告(格式见附件1)。

2.认真统计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相关数据,准确填报《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附件2)、《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明细统计表》(附件3)。高校在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jiangsu.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电子表样,只需填写明细统计表,汇总表根据公式自动生成。

三、工作要求

1.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要改革任务,本次报告将作为判断改革推进情况和相关决策的基础信息,各地各校务必高度重视企业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各设区市应在组织所属高校认真填报的基础上,认真汇总分析,集中报告高校企业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各省属高校应按省有关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并定期报告改革推进情况。

2.2021年3月1日前,请各设区市和高校以正式公文形式,向省教育厅报告企业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进展情况报告和进展情况报表的电子文档。非省教育厅管理的高校应将报告抄报其主管部门。

联系人:省教育厅财务与资产管理处陈忠斌

联系电话:025-83335782、83335772

电子邮箱:loan@ec.js.edu.cn

附件:1.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参考提纲).docx

   2.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表样).zip

   3.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明细统计表(表样).zip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