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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单位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发布日期:2021-10-27 10:15 来源:江苏省教育评估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是以初中毕业为起点,融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于一体,实行五年贯通培养的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江苏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成果。
       为推进五年制高职更好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中高职一体化办学效能,保持江苏五年制高职创新发展、领先发展、良性发展态势,2020年7月17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推进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教职〔2020〕7号),将“开展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作为重要的工作任务。2021年8月9日,省教育厅印发《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单位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苏教职〔2021〕8号),正式启动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单位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
       按照五年制高职“适度规模、优化结构、服务当地、彰显特色”的建设发展思路,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将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评估宗旨,坚持导向性、科学性、发展性和创新性等基本原则,在“十四五”期间,面向全省有一届及以上五年制高职(专业)毕业生,且符合《江苏省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准入基本条件》的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实施。2021年下半年,先从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单位中遴选若干单位进行试点评估,试点单位兼顾分院和办学点以及苏南、苏中、苏北三类地区;2022-2024年,逐步扩大至联合学院和省内其他所有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2025年,为参评办学单位最后整改截止期。
       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人才培养评估指标体系由6个一级指标、20条二级指标构成,其中一级指标分别为“治理体系”“办学条件”“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学生发展”和“社会贡献”。指标内容和目标数据适当参考《江苏省新建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2018年)》和《江苏省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准入与退出基本条件》等文件的内容。总体看,评估指标体系既关注人才培养效果,又注重人才培养过程;既把握人才培养工作全局,又相对聚焦人才培养过程的关键环节;既有质性的描述,又有量化的数据;既考虑指标的引领性,又考虑指标的适切性和可行性。评估程序主要包括学校自评、学校申请、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审核、现场考查、确定结论、整改回访等环节,通过《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的分析和现场有重点的考察,全面了解各办学单位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状况,客观分析各办学单位人才培养工作的成绩与问题,引导和督促各办学单位遵循教育规律、加强基础建设、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优化内部管理、强化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五年制高职教育健康和可持续发展。评估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种。结论为“暂缓通过”的办学单位整改期为1年。整改期内,省教育厅将对相关办学单位采取暂停审批新设专业、限制或减少招生数量等限制措施。整改期满后,由办学单位提出整改回访的申请。整改回访“通过”的,取消限制措施,整改回访“不通过”的停止招生。结论为“不通过”的办学单位,取消其五年制高职招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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