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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认定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06 10:50 来源:语言文字与继续教育处(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语函〔2020〕4号

各设区市语委、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其中东部地区要将普通话普及率提高到85%以上”的要求,今年上半年,相关设区市语委主动克服疫情影响,积极开展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经县级申报、市级验收和省级复核公示,现认定连云港市灌云县等10个县(市、区)普通话基本普及。全省县域验收工作已顺利收官,各地均如期实现“十三五”期间普通话普及目标。

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国家基本语言政策,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正值“十四五”规划的谋划阶段,希望各地要珍惜成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准确把握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坚持依法推广、精准施策、遵循规律、创新发展,着力解决推广普及中存在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为“十四五”期间实现我省语言文字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名单(2020年度).docx

江苏省语委     江苏省教育厅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