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语函〔2020〕4号
各设区市语委、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其中东部地区要将普通话普及率提高到85%以上”的要求,今年上半年,相关设区市语委主动克服疫情影响,积极开展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经县级申报、市级验收和省级复核公示,现认定连云港市灌云县等10个县(市、区)普通话基本普及。全省县域验收工作已顺利收官,各地均如期实现“十三五”期间普通话普及目标。
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国家基本语言政策,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正值“十四五”规划的谋划阶段,希望各地要珍惜成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准确把握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坚持依法推广、精准施策、遵循规律、创新发展,着力解决推广普及中存在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为“十四五”期间实现我省语言文字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江苏省语委 江苏省教育厅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