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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推广应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9 17:01 来源:资助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助函〔2020〕11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各省、市属高等学校,各省属中职学校: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进一步推动精准资助,促进教育公平,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省教育厅组织开发了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以下简称申请平台),分别于去年秋季学期和今年春季学期组织开展了两轮试点工作,并根据试点情况不断修改完善,取得了良好成效。经研究,2020年秋季学期起在全省推广应用申请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推广应用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2020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困难学生资助贵在‘精准’,要提高学生认定、预算分配、资助标准等的精准化水平”。精确识别困难学生,是精准实施学生资助的重要前提。申请平台立足于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识别问题,是实现学生资助申请、诚信承诺、资助审核等全流程线上管理,减少学生跑腿的重要途径,是新形势下优化学生资助服务,提高学生资助精准水平的必然要求。各地各校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申请平台全面顺利推广使用,不断提升我省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化、科学化水平。

二、主要功能

申请平台操作分为移动端、电脑端两种渠道。移动端为学生或家长提交家庭经济信息和资助项目申请时使用,入口为“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的“服务通道”菜单;电脑端为学校和主管部门进行困难生认定、资助项目审核时使用,入口为“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一)资助申请。学生或家长通过申请平台移动端填写家庭经济相关信息,采集信息具体内容详见《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2020年8月修订)》(附件1),做出诚信承诺后,在线提交资助项目申请。

(二)困难生认定。学生或家长提交资助申请后,申请平台系统后台依据《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量化指标体系(2020年8月修订)》(附件2)的计分方式,对每个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打分,并与已有的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孤儿等五类学生信息进行比对,生成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量化分值。学校结合走访、民主评议等方式,通过电脑端对量化分值进行调整。申请平台提供的量化分值,可以作为各地各校进行困难生认定的参考依据之一。

(三)资助项目审核。基础教育阶段(含中职)学校根据困难生认定结果,通过电脑端进行学生资助项目初审(包括是否通过申请、资助具体金额等),主管部门进行复审。高校为院系初审,学校复审。

三、推广步骤

按照全面覆盖、稳步推进的原则,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全省普通高中、中职阶段所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本专科阶段一年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申请平台正式提交资助申请,学校通过申请平台进行困难生认定和资助项目审核,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以在此基础上扩大应用范围。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原则上全省各学段所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通过申请平台正式提交资助申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申请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成立由分管局长或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推广应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要求,确保推广使用工作顺利进行。对于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信息,各地各校要认真按要求严格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二)精心部署实施。各地各校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熟练掌握申请平台操作使用方法,积极通过印制手册、线上培训、视频讲解等方式,加强本地本校申请平台使用培训。要及时总结推广应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并根据应用情况提出申请平台完善建议。

(三)强化引导宣传。各地各校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师生家长对申请平台的知晓度,充分了解申请平台应用意义,积极引导学生和家长应用申请平台提交资助申请。对于特殊情况无法使用申请平台的学生,各地各校应积极采取措施,主动帮助其完成资助申请手续,确保应助尽助。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申请平台操作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各地各校于12月底前,将申请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加盖教育局或高校公章后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推广应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实施情况、应用结果与存在问题、对量化指标体系和申请平台的完善建议等。联系人:钱修萍;联系电话:025-83335380;邮箱:qianxp@ec.js.edu.cn (mailto:qianxp@ec.js.edu.cn)。

附件:1. 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2020年8月修订).docx

   2.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量化指标体系(2020年8月修订).docx

江苏省教育厅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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