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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省中小学幼儿园
规范办学办园行为等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2 11:24 来源:教育督导室(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督委办〔2020〕1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教育督导构建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长效机制的意见》(苏教育督委办〔2020〕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20〕14号)精神,根据近期各地违规办学办园行为的举报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暑假规范办学办园行为等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8月底。省实地抽查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至26日,共3天时间,督查组于23日18:00前到达被抽查的设区市或县(市、区)。

二、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设区市、县(市、区)自查与省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近期违规办学办园行为举报数量及事实(公民同招政策落实、违规炒作中高考状元、违规补课收费等),确定省实地抽查的设区市并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不再另发正式通知)。

三、督查内容

1.假期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暑假期间细化校园管理和人员管控方案,继续严格执行师生(包括新招收学生)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情况。暑期校园仍有师生的学校,是否实行封闭式管理,坚持晨午晚检制度情况。

2.假期校园安全工作情况。深入推进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聚焦学校安全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利用假期对消防、治安、实验室及危化品和校舍、在建工程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情况。暑期开展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加强值班保卫工作,确保假期学校安全稳定等情况。

3.违规办学行为治理情况。坚决制止违规招生、违规分班、违规补课、违规收费和有偿家教等行为情况。坚决禁止违规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等情况。坚决禁止利用暑假时间超标教学、提前讲授秋学期课程情况。加强对学校违规招生入学、违规补课现象的督导检查和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等情况。

4.规范校外培训监管情况。做好线上线下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的公示工作,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培训机构虚假宣传、随意涨价、违规收费、超标超前培训等违规行为情况。

四、实地抽查实施

省实地抽查时,听取设区市有关情况简要汇报,根据掌握的举报线索随机抽取2个县(市、区)直赴学校进行督查。督查组在每个县(市、区)督查学校不少于6所,学校涵盖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等不同学段,其中应包括农村学校(含教学点)。每个县(市、区)督查时间原则上为1.5天。

五、督查人员组成

督查人员将由厅级督学,教育厅机关干部,有关设区市、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专家,中小学幼儿园专兼职责任督学组成。组成人员名单另行告知。

六、有关要求

1.确定省实地抽查的设区市接通知后尽快确定1名联络员(姓名、职务、手机)报送我办。其他设区市自查情况于月底前报送我办。

2.省实地抽查的县(市、区)只提供汇报材料,不作书面汇报。抽查的学校名单由督查小组确定。

3.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要求,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出面接待,不干扰设区市、县(市、区)正常工作。

联系人:张虎成,联系电话:025-83335330。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