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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2020年“苏教名家”培养对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9 15:10 来源:教师工作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办师函〔2020〕1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苏教名家”培养工程的意见》(苏教师〔2020〕8号)精神,从今年起接续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启动“苏教名家”培养工程(以下简称“培养工程”)遴选工作。现将2020年有关遴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数量

面向全省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以及教科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等单位开展遴选,首届遴选支持50名培养对象(见附件1),其中教师入选不少于30人,其他人员视同校长系列。已列入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不在推选之列。

二、遴选要求

“苏教名家”培养工程是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人才项目,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荐遴选工作。要广泛宣传、充分动员,鼓励优秀教师、校长积极参与培养工程申报工作。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水平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 “一票否决”。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地方,核减下一年度推荐名额。

三、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苏教名家”培养工程的意见》条件的教师、校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遴选后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2.评审推荐。各设区市教育局根据通知要求,按照分配名额组织评审,确定初步人选后予以公示,公示通过后作为向教育厅推荐的候选人。

3.材料上报。各设区市教育局请于8月10日前完成申报材料报送,材料包括:(1)“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2);(2)“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5份)及装订成册的重要佐证材料(复印件)。培养对象申报表及汇总表的电子版请一并报送。

四、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李辉,联系电话:025—83335120,邮箱:lih@ec.js.edu.cn。材料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综合窗口(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联系人:何菁,联系电话:025—83666422。

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苏教名家”培养工程的意见》要求执行。

附件:1.“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名额表.docx

   2.“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docx

   3.“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报表.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