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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苏教名家”培养工程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0-07-07 16:55 来源:教师工作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师〔2020〕8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着眼加快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教育家型人才队伍,现就启动实施“苏教名家”培养工程(以下简称“培养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养目标与重点要求

培养工程旨在围绕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培养造就一批有创造力、有影响力的教育家型名教师、名校长、名专家,努力探索、凝练和诠释江苏教育的内涵特征,促进具有江苏风格、江苏特质的教育名师的产生与成长,使江苏成为全国一流教育人才的高地,形成“为全国发展探路”的江苏方案、江苏实践和江苏经验。

到2030年,全省遴选不同年龄层次的培养对象500人。经过工程实施努力达到以下要求:

锻造师德,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始终政治坚定、追求真理,为人师表、师德有光,成为“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模范践行者,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传播者。用爱心、知识、智慧为学生点亮理想的灯、照亮前行的路。

深化教研,凝练前瞻的教育思想。聚焦立德树人使命,不断提高综合素养,围绕以生为本、问题破解、教学动力、综合育人等方面,强化、深化、精化教育教学改革,做研究型、创新型教师,形成前瞻性的教育教学思想、理念和主张,以创新思维、先进理念、方法路径引导学生、培养学生、成就学生。

创新实践,形成科学的育人样本。立足江苏大地办教育,与时俱进、身体力行,敢立潮头、知行合一,踊跃投身发展素质教育的改革创新,教出名师风格,办出名校特色,深受师生爱戴,结硕果、成范式、出典型,在实践创造和智慧引领中成熟、成才、成功,成为教育改革的奋进者。

奉献事业,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坚持对标“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标准,终身奉献教育事业,以教育情怀、专业建树成就学生、影响社会、造福人民,努力为教育强省、民族振兴、国家兴旺做出贡献,为江苏教育历史添写辉煌的篇章。

二、培养对象与推荐要求

培养对象为全省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职在岗教师、校长,以及教科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等单位的正高级教师或特级教师。年龄原则上为45周岁及以下,个别优秀的不得超过50周岁,对少数40岁以下非正高级教师或特级教师的特别优秀的青年教师可放宽为设区市学科带头人等。每年遴选50人,按不超过入选人数的1.5倍交流答辩、差额遴选,其中教师入选不少于30人,其他人员视同校长系列。

推荐培养对象采取“积极宣传、个人申报、评审推荐、逐级上报”的办法。遴选遵循师德师风优先、育人实绩优先、吃苦奉献优先、发展潜力优先的原则,由各设区市按照“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数,根据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充满改革活力的要求,进行推荐对象遴选,公示一周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后报厅务会议审定。

省教育厅成立“苏教名家”培养工程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培养对象的指导、考核等重大事项。培养工程周期为三年,逐年优选,对通过三年培养考核的培养对象,省教育厅、省教科院将创造机会、跟踪引领、深度提升,促使其对标教育名家要求,不断努力、奋发精进、建功立业。

三、培养方式与具体实施

工程实施突出培养对象自己规划、自觉努力、自主成长、自我实现的同时,采取主动探究与专家指导、实践锤炼与理论提升、个人发展与团队共进、国内培训与国外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明确目标定位,突出实践导向。突出以教育实践问题与需求为引领,确定可行可测的培养目标及预期成就。建立培养对象与乡村薄弱学校等挂钩制度,每个培养对象至少在本地挂钩一所薄弱学校,组建几个师能提升工作坊,形成若干特殊学困生学习改进方案,通过三年努力,使培养对象政治素养、师德师能水平在本校展现的同时,更要在艰苦奋斗中磨砺意志品质,在实践历练中增强成事本领,切实履职人民重托和时代使命,成就学生、成就学校、成就自己,为教育名家奠基。

2.优化内容设置,提升综合素养。构建理论与实践并重、宏观与微观结合、专精与综合融通的特色内容。邀请国内外高水平专家共同研制培养方案,坚持理论提升为基础、实践发展为本位、攻坚克难为突破,设置聚焦一线、聚集方法、聚力创新的教育管理与课程教学深度融合的课程体系。促进培养对象跨专业学习,既熟悉人文社科领域的相关理论,又了解自然科学发展前沿,强化科学与技术的结合,关注并研究国内外教育领域改革动态,增长知识见识,增强综合素质。

3.丰富培养路径,注重差异发展。选聘教育理论有建树、教育实践有成就的知名专家学者为导师,建立专家资源库。研制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在专家指导小组和导师的指导下,促进培养对象分析自身条件和优势,挖掘个性潜能,研究确定目标清晰、路径明确的主攻方向,依托项目做实验、出成果。强化组内外交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倡导跨学科、跨学段交流研讨,开拓国内外多样化的学习、考察渠道,组织培养对象到省内外名校挂职锻炼,促进相互学习借鉴。培养对象要积极申报“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和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培训等省级教师发展重点项目,按照“名师−名师工作室−­教学团队−­教学共同体−教育教学流派­”的发展路径,制定个人阶段性规划,成立学科性教学研究所等,引领学校教师教研模式的改革,提高引领发展和自觉服务的能力。

4.搭建展示平台,扩大引领辐射。设置研究专项,以项目凝练教育思想、深化理论建树、丰富实践范式,促使培养对象积极作为、创新创造。设立专题网站,成为培养对象信息交流和成果展示的平台。建立个人电子档案,加强培养对象学习过程、实际成效的记实和管理。组织专场展示活动,展示培养对象在职业岗位特别是在帮扶对象上的教育教学成果,进一步发挥引领、推进、辐射作用,扩大社会影响。

四、组织领导与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负责培养工程的整体规划与实施指导。原“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领导小组”改为“苏教名家培养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培养工程实施办公室,挂靠在省教科院基础教育研究所,办公室在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指导下负责培养工程的具体实施,做好协调管理、方案制定、专家选聘、活动交流、总结考评、典型推广、项目研究等工作。培养经费参照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的有关要求执行。

2.构建协同机制。加强省市协同管理,在培养对象的实践培养上下功夫。省市县要创造机会,支持培养对象境内外的深度学习培训。建立过程考核与动态淘汰机制,各设区市教育局要配合省教育厅每年对培养对象进行实地和线上的过程性考核,通过考核者进入下一年继续学习,三年期满进行终期考核。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等单位,对培养对象要关心帮助、加强锤炼、搭建平台、及时鼓励,为培养对象的带薪年假、访学研修等做出制度性安排。

3.落实地方责任。“苏教名家”培养工程是我省重要的高层次教育人才工程,各地各校要充分重视培养工程在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中的引领、示范和导向作用,出台促进培养对象发展的措施。各设区市教育局要明确分管领导、明确责任处室、明确专人联系培养对象,落实培养对象遴选推荐、支持、保障和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共同做好培养工作。各校要对培养对象在参加培训、团队建设、帮扶弱校、教学改革、保障条件等方面提供更多的支持与方便,确保培养工程高质量、高效益、高水平的实施。

省教育厅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