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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参加全国研究生教育
会议和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
第29次全体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27 11:46 来源:研究生教育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办研函〔2020〕6号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第29次全体会议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3号),教育部定于2020年7月29日下午召开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同时套开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第29次全体会议),会期半天,采取视频会议形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各直属高校设分会场。届时,国务院领导同志将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参加江苏分会场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7月29日(星期三)下午3:00。请参会人员于2:45前进入会场就座完毕。

二、会议地点

省教育厅406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

三、参会人员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校1人)。

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江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等7所教育部直属高校主要负责同志在本校分会场参会。

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省教育厅分会场参会。

四、其他事项

1. 各单位请于7月27日(星期一)下午2:00前将参会回执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

2. 拟参会人员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疑似情况的,请更换其他人员参会。请派出单位严格落实责任并做好有关检查防护措施。

3.会议期间,请与会人员关闭手机,不要随意走动,注意保持会场秩序。省教育厅院内车位有限,接送车辆请勿在院内停留。

联 系 人: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  沈春

电    话:025-83335660 , 13851820343

电子邮箱:jsyjsjy@ec.js.edu.cn

附件:参会回执.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