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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
2020年省优质幼儿园申报工作的函
发布日期:2020-07-17 17:20 来源:省教育评估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评院函〔2020〕14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高质量实施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工作,进一步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现就申报事项函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原则上应为开办3年以上并自评符合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的市优质幼儿园。按省优质园标准新建满两年、办园质量较高的市优质幼儿园可破格申报。

幼儿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申报:(1)本学年内发生保教人员违反师德规范或安全卫生责任事故被上级部门查处的幼儿园。(2)未按政策规定举办为公办幼儿园或非营利性民办普惠园的城镇和新农村居民区配套幼儿园。(3)办园规模超过8轨24班的幼儿园。(4)未取得独立法人资格的幼儿园。

2019年下半年材料评审合格但因办园时间问题延期现场考察的幼儿园,无需申报,直接进入现场考察程序,但需对照新的评价细则重新整理自评表等(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自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自评工作,对照评估标准全面总结,突出重点,形成《自评报告》和存在问题解决方案。要对照《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2020版)(见附件),认真填写《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自评表》的“分项自评”,逐点概述,有序有据。申报信息要如实反映幼儿园现状,附录的佐证材料要少而精。常态数据原则上应与法定统计数据和省幼儿园信息系统数据一致,不一致的应在“分项自评”中具体说明,所有数据信息的分子分母须同口径。

(二)申报表格。包括《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申报表》(A4纸一式1份),《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自评表》(A4纸一式5份),获得“市优质幼儿园”资质的认定文件复印件1份,独立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2017~2020三学年的《学年初基层统计报表》复印件(有关内容)1份。《申报表》《自评表》表式至江苏教育网—直属单位—江苏省教育评估院—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栏目下载。

(三)申报审核。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审核幼儿园的申报条件,重视幼儿园的内涵建设,切实保障幼儿园的申报质量。要组织力量对幼儿园自评材料审核把关,对不实数据、信息和佐证材料予以纠正。申报截止后,各县(市、区)应及时在教育城域网上集中公示各申报幼儿园的《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自评表》(涉及个人不适宜公开的信息可隐去),公示时间为3个月。对社会反映的有关问题要有错必纠,对上级转交的群众来信要件件查复。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 9月15日。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在申报截止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集中寄至我院,同时将电子文本发至项目组专用邮箱jsyz08@163.com

为便于项目组汇总,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于9月1日前将《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申报单位通讯录》的EXCEL文档发至专用邮箱。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县(市、区)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文件精神,充分认识省优质幼儿园创建与评估的重要意义,加强政策扶持,加大经费投入,切实解决幼儿园创建中的困难,引导幼儿园又好又快的发展。指导幼儿园对照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开展自评工作,组织结对帮扶共建,查找存在问题,实施整改措施,全面提升创建水平。

(二)请各市、县(市、区)协同加强评风评纪建设和监督,要求幼儿园及主办部门保持常态迎评,不搞形式主义,严禁针对评估标准整理迎评卷宗,严禁临时抽调保教人员迎评,严禁临时调整一日活动安排,严禁瞒报或临时转移超班额幼儿,严禁运动式创建影响正常保教秩序。

(三)省优质幼儿园评估相关工作联系电话:李老师,025-83335271,181****5823。电子邮箱:jsyz08@163.com。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评估院基础教育评估室。邮政编码:210024。评风评纪监督热线:025-83335260。

附件: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 (2020版).doc


省教育评估院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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