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的通知》(教语用函〔2017〕1号)和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开展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及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连云港、淮安和盐城等3设区市语委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对照《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指标》逐项评价,并及时报送了相关验收材料。
经专家审核,拟确认连云港市灌云区等10个县(区)县域普通话基本普及。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至7月1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具名反映。
联系人:王嵘,电话: 025-83335664 ,电子邮箱:ywb @ec.js.edu.cn。
江苏省教育厅
2019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