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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0年江苏省职业院校
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1 16:45 来源:职业教育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职函〔2020〕16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部署,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深入推进我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增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经研究,自2020年起,将原江苏省职业学校创新创业大赛与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合并为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该项比赛同时作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第六届“建行杯”国赛选拔赛暨第九届“花桥国际商务城杯”省赛职教赛道比赛(详见苏教高函〔2020〕8号文件)。为做好大赛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由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知识产权局、省科协、团省委、省妇联、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共同主办,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牵头组织,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承办。

大赛成立组织委员会,由省教育厅厅长葛道凯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省赛的组织实施(名单见附件1)。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下设秘书组、组织组、宣传组等,在省赛组织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竞赛工作,规范竞赛管理,承担竞赛日常事务。

大赛成立专家委员会,聘请行业企业、投资机构、创业孵化机构、公益组织和科研院所专家担任委员,负责参赛项目的网上评审、线上路演或现场答辩等工作,指导帮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职业院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机构,或与相关机构加强合作,组织实施初赛、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二、竞赛组别及参赛对象

大赛设创意组、创业组、知识启蒙组和实践启蒙组4个竞赛组别,其中创意组、创业组对接国赛。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参赛对象为职业院校(含职业教育本科、高职高专、中职中专、技工院校,下同)全日制在校学生、开放大学(含国家开放大学和江苏开放大学,下同)学历教育学生(不超过30周岁)。

(二)创业组。参赛项目在2020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2015年6月之后毕业,不超过30周岁)。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须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详见附件2)。

创意组和创业组参赛项目均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参赛团队所报参赛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三)知识启蒙组。该组别旨在营造职业教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激发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重点考察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开展、学生创新创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该组别为个人参赛项目,参赛对象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不超过30周岁)。

(四)实践启蒙组。该组别通过创业计划书的撰写以及软件模拟,启蒙中职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掌握创新创业基础知识、熟悉创新创业全过程。重点考察学生发现创业机会、分析目标市场、组建创业团队、制定公司战略等创业知识、创业技能的掌握与运用能力。该组别为团队参赛项目,参赛对象仅限中职学校(含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技工院校一至三年级)在校生,每个团队成员3人,不允许跨校组队,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

各设区市教育局负责审核本地区中职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校、技工院校)学生参赛对象资格,各高职高专院校负责审核本校参赛对象资格。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二)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 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19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国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再报名参赛。已获往届省赛(含省职业学校创新创业大赛和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下同)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可报名参赛,但占用省级复赛推荐名额。已获前两届省赛一等奖但未获全国总决赛金银奖的项目仍可报名参赛,但仅限推荐参与大赛训练营排位赛以竞争晋级国赛资格,不参加本年度省赛,每校最多推荐1项。

四、比赛赛制和赛程安排

创意组和创业组采用市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和省级决赛三级赛制,知识启蒙组采用省级复赛和省级决赛两级赛制,实践启蒙组采用市级初赛、省级决赛两级赛制。

(一)比赛报名

创意组和创业组: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cn)或国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

知识启蒙组:参赛学生无须报名,7月13日-7月22日期间每天登录“江苏职教风采”微信公众号,激活学籍号后进行在线学习和答题。平台每日推送30题,学习结束后,平台将推出300道“全题库版块”,供学生学习并备赛省级复赛。

实践启蒙组:由各设区市教育局根据参赛名额为参赛团队集中报名,报名须提交纸质报名表及参赛项目汇总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

(二)市校级初赛

创意组和创业组: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于7月15日前分别完成市校级初赛,依据限额确定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名单(复赛参赛名单须排序),并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对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进行晋级操作;各晋级省级复赛项目团队须通过管理员分配的账号密码(由省赛组委会统一创建分配)登录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报名并提交有关材料。市校级初赛原则上采用线上路演的方式开展,并做好相关疫情防控预案。

实践启蒙组:各设区市教育局于7月31日前完成市级初赛,具体评审方式等由各市自行决定。

(三)省级复赛

创意组和创业组:定于7月25日开始,省赛组委会参照全国决赛评审规则,利用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进行省级复赛评审,按参赛总数30%的比例确定省赛三等奖,按参赛总数30%的比例确定进入省级决赛的项目名单。7月31日前完成省级复赛。

知识启蒙组:定于7月24日举行。参赛选手登录江苏职教风采微信公众号,在30分钟内完成100题考试,满分为100分,得分达95分以上的参赛学生将晋级省级决赛。

(四)省级决赛

创意组和创业组:拟定于8月中下旬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举行。参赛团队均须做好现场答辩准备(10分钟陈述、5分钟答辩),同时创意组参赛团队项目还须做好展位展示准备。一等奖项目将参加训练营集训,通过排位赛争夺晋级国赛名额。每校通过省赛晋级全国总决赛的团队不超过2个。

知识启蒙组:定于7月27日进行,决赛试题的70%来自“全题库版块”,30%另行命题,参赛学生登录江苏职教风采微信公众号,在30分钟内完成100题考试,满分100分。

实践启蒙组:拟定于8月中下旬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举行。参赛团队需赛前提交商业计划书,现场进行陈述和答辩,并在“创业之星”软件平台进行模拟创业比赛。该平台将免费提供校赛、市赛使用,免费提供指导教师培训和平台使用培训等服务。

具体评审规则见附件2。

五、参赛项目数量

(一)创意组和创业组

1.市校级初赛:省高水平高职院校校赛报名团队总数不低于340个,其他高职高专院校(含江苏开放大学)校赛报名团队总数不低于300个,各设区市教育局每市市赛报名团队总数不低于100个。

2.省级复赛:各单位推荐数为基础名额与奖励名额之和。

基础名额:省高水平高职院校每校推荐数不超过6个,其他高职高专院校(含江苏开放大学)每校推荐数不超过4个,高职院校推荐的创意组项目不得超过推荐总数的50%;各设区市教育局每市推荐数不超过10个(中职学生参赛项目不低于6个)。

奖励名额:获上届国赛金银奖的学校,按每个金奖2个、每个银奖1个奖励参加省级复赛名额;本次校赛报名数量超过指标40%以上的增加1个省级复赛名额,超过指标70%以上的增加2个省级复赛名额;超过指标100%以上的增加4个省级复赛名额;市赛报名总数各设区市每超过指标50个,可增加1个省级复赛名额。奖励名额最多不超过4个。市赛校赛报名数量未达到最低指标要求但超过30%(含)的减少1个参加省赛名额,低于最低指标要求30%的减少2个参加省赛名额。

(二)知识启蒙组

鼓励各设区市教育局、职业院校组织学生积极报名参赛,参赛人数不限。

(三)实践启蒙组

该赛项以设区市教育局为单位组织参赛,每市推荐参加省级决赛的数量不超过8个。

六、奖项设置

创意组、创业组和实践启蒙组分别设奖,一等奖占参赛总数10%,二等奖占参赛总数20%,三等奖占参赛总数30%(创意组中职、高职学生同台竞技,分开设奖)。此外,实践启蒙组设“创业启蒙之星”1个;创意组设“最佳创意奖”2个(中职参赛团队和高职参赛团队各1个);创业组设“最具商业价值奖”和“最佳带动就业奖”各1个。

知识启蒙组根据决赛成绩,从高到低按参加省级决赛人数前1%的比例确定“知识竞赛之星”。

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对获得一、二、三等奖项目的指导老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设优秀组织奖若干(职业院校20个左右、设区市教育局5个左右)。优秀组织奖评定根据初赛组织情况和省赛获奖情况等综合计算。初赛组织情况根据各地、各校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及大赛移动端报名的项目总数计分。报名项目数量达到规定数量的计30分,超过规定数量的每增加5个项目增计1分,最高总计70分。省赛组织获奖情况根据各地、各校团队在省赛中的获奖等次计分。获得一等奖的每个团队计10分,获得二等奖的每个团队计5分,获得三等奖的每个团队计3分。宣传发动不到位、报名数量未达到最低指标要求、推荐进入省赛团队审核不严格的不得参评优秀组织奖。

以上奖项由省赛组委会公布获奖名单,颁发奖牌或证书。

七、省赛材料提交

各市、各校在7月15日前登录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报名并提交创意组和创业组参赛团队报名表、商业计划书与展示视频(时长不超过一分钟,视频格式H.264 MP4,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20M。展示视频在省级决赛前不作硬性要求,根据团队实际情况考虑是否提交)等有关材料。有关电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499760599@qq.com,以设区市、学校为单位分项目提交,各项目命名规则:设区市、学校-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各设区市教育局在7月31日前将实践启蒙组参赛报名表(附件3)、参赛项目汇总表(附件4)纸质材料寄送至省职教学会秘书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号,邮编:210024),电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zxf.jstve@163.com。

八、其他

1.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校要认真做好本地、本校大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学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共同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2.大赛组委会将在江苏职教网、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网、江苏职教风采微信公众号等网站平台和媒体及时宣传大赛信息。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校应指定专人负责创新创业大赛宣传工作,并及时向大赛组委会报送信息。

3.省级决赛时参赛选手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张赟,联系电话:025-83335676;

省职教学会秘书处:周向峰,联系电话:025-83309183;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王新;联系电话:15951956355,0514-87433308, 0514-87433107(传真);电子邮箱:1499760599@qq.com。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指定1名工作人员加入工作群,加强赛事工作沟通和交流。QQ工作群号:965690625。

附件:附件1-4.doc

   1. 2020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第六届“建行杯”国赛选拔赛暨第九届“花桥国际商务城杯”省赛职教赛道)组委会名单

   2. 2020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3. 2020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实践启蒙组项目报名表

   4.2020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实践启蒙组推荐项目汇总表

省教育厅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