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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
普通高中星级评估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6 15:30 来源:基础教育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基函〔2020〕10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评﹝2018﹞4号),经省教育评估院组织评估、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专家评审委员会审定,现将2019年普通高中星级评估结果公布如下。

一、通过晋星评估的普通高中

 (一)四星级普通高中(10所)

宜兴市阳羡高级中学、徐州市铜山区大许中学、睢宁县第一中学、沛县歌风中学、邳州市宿羊山高级中学、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高级中学、海门实验学校、盐城市亭湖高级中学、镇江市丹徒高级中学、泰兴市第二高级中学。

(二)三星级普通高中(7所)

邳州市新城中学、昆山市柏庐高级中学、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实验中学、连云港华杰高级中学、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涟水郑梁梅滨河高级中学、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

二、通过复审的普通高中

(一)四星级普通高中(20所)

南京市天印高级中学、江阴市成化高级中学、徐州高级中学、丰县民族中学、常州市第三中学、常州市第五中学、江苏省横林高级中学、溧阳市光华高级中学、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高级中学、溧阳市南渡高级中学、常州市金坛区第一中学、张家港高级中学、苏州工业园区第二高级中学、如皋市搬经中学、江苏省石庄高级中学、江苏省包场高级中学、江苏省板浦高级中学、盐城市田家炳中学、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兴化市楚水实验中学。

(二)三星级普通高中(15所)

南京市金陵中学河西分校、睢宁县凌城中学、睢宁县古邳中学、睢宁县双沟中学、睢宁县宁海外国语学校、沛县张寨中学、溧阳市竹箦中学、连云港市新浦中学、连云港市锦屏高级中学、淮安市吴承恩中学、建湖县第一中学、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扬州市第一中学、宝应县画川高级中学、沭阳县修远中学。

希望上述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代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资源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切实加强内涵建设,着力推进学校优质特色发展。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要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为统领,科学制订区域优质高中发展规划和星级高中创建规划,加大普通高中优质资源建设力度,强化对民办高中、新建高中的创建指导、服务与支持,帮助学校切实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整体提升普通高中的现代化水平。

  省教育厅   

 202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