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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
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5 15:40 来源:资助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办助函〔2020〕6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当代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资助厅函〔2013〕1号)要求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安排,今年在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基础上,继续在高校学生中深入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诚信教育,预防诈骗教育,远离不良贷、套路贷警示教育等,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普及征信知识、金融知识,引导他们珍爱信用、理性借贷、理性消费,提高他们的征信意识、金融意识、风险意识、法律意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荣辱观、价值观,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创新工作形式

受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影响,目前全省高校尚未全部开学,在今年的诚信教育主题活动中,各高校要创新工作形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APP等载体,通过制作H5,开展线上征信金融知识问答等形式,对广大学生进行诚信及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资助政策。各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收情况的通报》(苏教助函〔2020〕5号)要求,积极建立“校地联动”工作机制,针对已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开展诚信教育和还款政策宣传。

(二)丰富活动内容

各高校要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学生社会实践等活动,通过举办图片展、知识竞赛、舞台剧、征文比赛、演讲比赛、评选诚信自强之星等,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开展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诚信教育主题活动。

(三)确保活动效果

各高校要将诚信教育,预防诈骗教育,远离不良贷、套路贷警示教育融入学生日常管理,让诚信还贷、征信意识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入心入脑,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有效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的自觉素养与行为。

三、时间安排

时间:2020年5—6月份。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积极营造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积极发动,全员参与。各高校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发动全体师生,做到全员参与,使活动覆盖到每一所高校、每一位受助学生,将活动办得有广度、有深度、有号召力、有社会影响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定期检查,及时总结。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抽查部分高校,检查活动开展的效果。活动结束后,各高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并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报送材料内容包括活动时间、举办单位、学生参加人次、活动形式、活动内容、好的做法及成效等。如有图片、视频等材料,可一并报送。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请各校于7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以PDF(加盖公章)格式和WORD格式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活动开展期间,各校可随时报送典型做法及成效,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通过“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联系人:徐嘉;联系电话:025-83335160;邮箱:xujia@ec.js.edu.cn。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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