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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
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4 17:24 来源:安全保卫与维护稳定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安函〔2020〕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地各高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坚持底线思维,坚守教育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要落实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二、扎实开展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各地各高校要始终把安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风险化解,认真落实省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整出成效。要加强重点安全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对消防安全、食堂和食品卫生、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校车安全、建筑及设施设备等安全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全面深入细致开展隐患排查,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要瞄准长期以来反复出现、反复治理的顽瘴痼疾,开出药方,根治,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三、建立完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一是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二是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安全防控体系。完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公告、监测、预警制度,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销账闭环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协同联动机制。三是建立安全基础支撑保障体系。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省政府将出台贯彻实施意见。各地各高校要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贯彻实施意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提前准备、超前谋划,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 加强源头管控、标本兼治、齐抓共管、合力攻坚,切实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形成一批制度成果。通过开展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全面加强应急值守。要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要加强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强化应急演练和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处置迅速有力有效。

省教育厅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