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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公布2020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技术调整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0 09:10 来源: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办体艺函〔2020〕2号

各有关高校:

现将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校举办高水平运动队技术调整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技术调整结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0〕3号)精神,加强高水平运动队规划,做到定位明确、重点突出,对教育部明令停止招生的项目,要根据我省招生项目的现有布局,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定位与实际,提前谋划好相关项目的调整。

二、加强建设管理。各高校要根据《教育部关于进—步加强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7〕6号)精神,充分发挥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在“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三、加强督导检查。根据教育部严格控制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高校数量和实行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的要求,省教育厅将出台《江苏省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择机组织开展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情况的专项调研督导,并依据督导结果进行年度动态调整。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技术调整结果的通知.pdf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