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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全省本科高校推荐使用虚拟仿真
实验教学项目资源开展线上实验教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4 11:04 来源:高等教育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校防组〔2020〕27号

各本科高校: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和《关于做好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苏校防组〔2020〕16 号)精神,决定委托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联席会,面向全省本科高校推荐使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资源,支持高校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实验教学,以期实现“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江苏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网址:http://jsxngx.seu.edu.cn)及各专业大类子平台、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服务平台“实验空间”(网址:http://www.ilab-x.com)等平台中的优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资源,积极开展线上实验教学活动,保证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进度和质量。

二、各高校要合理制定线上实验教学实施方案,根据实验目的与要求、实验内容覆盖的知识点等核心要素的匹配情况,积极挖掘校内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择优选取可采用的校外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资源开展线上实验教学。

三、各高校要以此为契机推动本校实验教学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推动实验教学改革,推动线上实验课程和线上线下混合式实验课程的建设。线上实验课程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为主,辅助以相应的网络支持(包括平台、汇聚各类信息资源、提供教师与技术支持等)进行建设;线上线下混合式实验课程应注重淘汰陈旧落后实体实验项目,保留优质、综合性实体实验教学项目,引入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切合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进行的建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学时不少于课程总学时的20%,并辅助以相应的网络支持。

四、各高校要加强在线教学组织、指导、审核和监督,做好在线实验教学工作。要加强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过程管理,保证在线实验教学的质量和学生学业不受疫情影响。要与相关资源平台密切配合、规范管理,采取有效的安全手段加强监管,防范和制止有害和不良信息的传播,保障在线实验教学的运行安全。

五、各高校要指定专人负责与现有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的联系对接,做好使用、管理等服务工作。要组织相关课程任课教师提前注册账号、熟悉平台使用和虚拟实验教学操作流程等,做好线上实验教学准备。同时应建立QQ群或微信群等互动渠道,做好在线指导、讨论、督学等工作。

六、各高校或各企业符合条件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可自荐接入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及各专业大类子平台共享应用。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及在线开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遴选结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7﹞2号)规定,“自荐项目”接入平台运行良好并免费开放共享满2年,经验收合格的授予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称号。平台技术支持咨询:南京先极科技有限公司 刘宗萍;联系电话:180****2698。

七、各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具体负责人请加入QQ群:江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群号:1060643615)。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联席会联系人:东南大学 刘加彬;联系电话:130****1231;南京中医药大学 祖强;联系电话:137****9298。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魏永军;联系电话:025-83335158、83335156。

附件:江苏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名单.docx

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代)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