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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000773/2020-00136 文   号: 苏教办法函〔2020〕6号
发布机构: 政策法规处 生成日期: 2020-11-25
信息标题: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
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暨第二届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
教育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主题分类: 教育综合
内容概述: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
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暨第二届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
教育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5 16:58 来源:政策法规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办法函〔2020〕6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根据教育部普法办《关于开展2020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教普法办函〔2020〕5号)的部署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0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暨第二届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30日——12月6日。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主要活动

各地各校要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内容可结合实际进行适当调整。

(一)宪法晨读活动。教育部定于12月4日9:00-10:30在北京设立主会场,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省教育厅届时将在南京市芳草园小学(凤凰校区,南京市凤凰西街50-6号)设立分会场,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与主会场实时连接,同步参与活动。各地要广泛发动有条件的学校登录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观看和参与直播活动,同步开展宪法学习教育。

(二)观看民法典公开课。省法宣办、省司法厅已在“法润江苏”普法平台(http://frjs.jschina.com.cn/)开辟专栏,上传了3节民法典公开课视频,分别为:《王利明: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刘贵祥:民法典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几个问题》《刘俊臣:关于民法典的几个主要问题》。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组织广大师生员工观看民法典公开课,不断提高法治素养。民法典公开课观看截止时间为12月4日。

(三)“五个一”法治教育活动。活动期间,各中小学校要召开一次法治主题班会、举行一次法治主题升旗仪式、观看一部法治教育片、学唱一首法治歌曲、编辑一期法治黑板报(手抄报)。各高校要召开一次法治主题班会、举办一次法治讲座、观看一部法治影视作品、组织一次模拟法庭、开展一次微感言征集活动。

活动内容可重点围绕疫情防控、防范网络诈骗、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方面,将法治教育内容与青春期教育、安全自护教育、防欺凌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等相融合。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在前期组织学生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的基础上,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动员部署,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会同司法、检察等部门切实组织好今年的“宪法宣传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系列活动,弘扬宪法法律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

(二)各地各校要切实推动法治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邀请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进学校上好法治公开课,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着力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

(三)活动结束后,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要认真总结本地本校活动开展情况,将相关总结材料(含图片、视频)于12月7日前报送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人:徐伟,联系电话:025-83335015,电子邮箱:wangjsh@ec.js.edu.cn。

   附件:关于开展2020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PDF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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