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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提升工程2.0专项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22 16:21 来源:教师工作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办师函〔2020〕14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苏教师〔2020〕5号)精神,扎实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以下简称“能力提升工程2.0”)专项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到2022年,以整校推进的形式完成全省中小学教师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培训分三批进行,每批分别完成全省中小学教师总数的20%、40%、40%。

二、培训对象

全省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三、培训形式和内容

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位教师培训不少于50学时。其中,线上培训依托江苏教师教育管理系统(http://www.jste.net.cn)开展,教师须完成不少于25学时的线上课程学习;线下实践应用不少于25学时。培训具体实施细则见附件1。

四、培训时间和名额

第一批次培训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分在线学习和线下实践应用两部分。其中在线学习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月30日,每位学员须在一个月内完成在线学习。在线学习合格后方可参加线下实践应用考核,2021年10月31日结束第一批次所有考核。

培训名额由省教育厅通过江苏教师教育管理系统下发到各设区市,再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统筹分配安排至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为确保第一批次培训工作有序开展,第一批次线上培训拟分三期进行(具体以平台公布为准),培训名额每期同步下发,教师参加其中一期即可。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本级能力提升工程2.0领导小组并落实牵头单位、专人负责,统筹各有关部门力量,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并于10月31日前上报市级项目管理者与项目执行人名单(附件2)。各中小学校是能力提升工程2.0的责任主体,要加快组建校级能力提升工程2.0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全员培训要求,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化水平。

(二)完善经费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能力提升工程2.0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中小学校要统筹整合多方资源,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强化检查指导。根据我省意见要求,截至今年年底全省需要完成教师20%的培训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各设区市应加强科学指导,积极做好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的监管评估与督导自查工作,实行工作进展周通报制度。省教育厅将委托省电化教育馆、省教师培训中心组织专家团队对各市培训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抽检率不低于10%,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联系人:张李莉  025-83752157

              袁小洁  025-83752122

              郑春林  025-83758179

附件:1.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实施细则.docx

           2. 各设区市级项目管理者与项目执行人信息表.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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