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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江苏省大学生年度
人物”和“2019江苏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
候选人实地考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21 17:15 来源: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教育处(宣传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办社政函〔2020〕21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工作安排,“2019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和“2019江苏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活动经过学校遴选推荐、专家初评、风采展评等环节,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人选13人(含本科高校8人、高职高专院校5人)和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人选12人(含本科高校8人、高职高专院校4人)进入下一轮实地考察环节(名单详见附件)。为做好实地考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时间

10月21日至27日。

二、专家组成

坚持回避原则,由省内部分高校学工部门负责人或有学工管理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考察组专家(专家名单及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察方式

1.听取情况介绍。考察组听取候选人所在高校党委学工部或研工部负责同志介绍相关情况,了解候选人日常表现和先进事迹;

2.召开座谈会。考察组与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的辅导员、班主任及同学、任课教师代表座谈,与辅导员年度人物候选人所在院系领导、同事和带教学生代表座谈,了解候选人先进事迹的认可度、示范性和影响力(座谈会人数原则上5-8人)。

3.开展个别访谈。考察组随机抽取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的同学和辅导员年度人物候选人同事及带教的学生,通过面对面访谈,了解候选人日常行为和工作实例(访谈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

4.查阅材料。考察组调阅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自入学以来的成绩单和先进事迹佐证材料,调阅辅导员年度人物候选人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相关材料,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

5.考察谈话。考察组与候选人进行面对面谈话,了解候选人自我评价和对年度人物推选活动的认知。

四、工作要求

1.严格考察程序。实地考察过程中,如所在高校师生对候选人有异议,或发现候选人有重大问题隐瞒不报、申报材料出现严重失实、弄虚作假等情形的,考察组要认真复核,并及时反馈省教育厅社政处。

2.形成考察报告。考察结束后,各考察组对本组候选人分别形成2000字以内的考察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考察组成员组成,候选人基本情况、个人事迹的主要特色和亮点、考察结论和工作建议等。10月27日17:00前,报告纸质版经考察组所有成员签字确认后,报送至省教育厅社政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jsgxfdy@163.com,联系人:陈磊,联系电话:025-83335056,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社政处1512室。

3.严守纪律要求。考察组成员应公平、公正作出考察评判,严守工作纪律,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接收任何形式的赠礼。有关高校应积极配合考察,并确保不发生任何影响考察工作正常公正进行的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相关候选人资格。

附件:“2019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 和“2019江苏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候选人名单.doc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