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2020届普通高校、中专校毕业生
就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02 11:05 来源:高校学生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办学函〔2019〕17号

各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各有关中专校:

为全面掌握我省2020届毕业生生源情况,确保就业手续顺利办理,定于2019年9月23日起对全省2020届毕业生进行就业资格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19年9月23日至10月12日(详见附件),逾期不再受理。

二、审核地点

省教育厅14楼会议室(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

三、审核要求

1.高校审核采用与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数据进行比对的方式。请各高校通过本校学籍管理部门下载2020年学籍库数据,并按照数据填报要求,将身份证号码、考生号、困难生类别、民族、政治面貌等项目补充完整。

2.请各院校就业工作部门提前与本校学籍管理部门核实比对生源数据,如学籍数据有误,请学籍管理部门于9月10号前将变更后数据上传学信网。

3.报送生源时需将生源数据导入江苏省毕业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校级库。

4.若在“江苏省毕业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2020年学籍库中没有的生源数据,各高校须在扩展项1中进行标注(格式为01-001-01,表明该生数据在录检表的哪一本哪一页哪一行),并提供录取名册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5.专业代码库中没有的专业,各院校就业工作部门应先与本校学籍管理部门核实;确认无误后,审核时带招生计划文件至现场添加代码,同时在生源数据中做好标记,切勿自行增加或修改。

6.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若有改动的,需提供县(区)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手写一律无效。

7.如需调整时间安排,请提前与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联系。(联系人:宋伟,电话:025-83335142。)

附件:江苏省2020届普通高校、中专校毕业生就业资格审核时间安排.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