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学位办〔2019〕7号
各有关高校: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的通知》(学位办〔2019〕15号)。为做好我省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的人选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推荐人选应具备的条件(见附件)。
二、严格程序
(一)各有关高校要严格对照推荐条件,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推荐资格。
(二)各有关高校提出的推荐人选名单,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党委审核同意,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请学校纪检部门出具意见。每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限推荐一人。
(三)省学位办将对高校推荐的人选进行遴选,择优向国务院学位办进行推荐。
三、材料提交
请各有关高校按照通知要求,通过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客户端填报表格,并于8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至省学位办,word电子版及盖章的pdf电子版发送至xwnh2017@126.com,联系人:刘天宇,电话:025-83335150。
附件:1.关于推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的通知.pdf
省学位办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