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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发布日期:2019-07-09 16:14 来源:体卫艺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9〕4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19〕12 号)精神,经专家评审、入围高校现场答辩,共确定3所高校为全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创建单位(推荐给教育部)、12所高校为江苏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创建单位。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按得分高低排序)。

一、全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创建单位

南京财经大学    传承项目:篆刻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传承项目:锡剧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传承项目:苏绣
    二、江苏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创建单位

江南大学    传承项目:染织刺绣技艺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传承项目:宜兴紫砂陶

中国矿业大学   传承项目:徐州香包

南京师范大学   传承项目:书画装裱与修复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传承项目:龙舟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传承项目:秦淮灯彩

南京体育学院  传承项目:武术

南京艺术学院    传承项目:江苏民间舞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传承项目:舞龙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传承项目:建筑彩画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传承项目:葫芦雕刻烙画

南通大学      传承项目:中华传统诗词

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9日至7月13日。对评审结论若有异议,请书面向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反映(联系电话:025-83335639,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教育大厦1205室,邮编:210024)。届时请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单位、地址、邮编和电话,以便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