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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
发布日期:2019-05-07 10:20 浏览次数: 字体:[ ]

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和秘书组决定事项;

2.负责筹办领导小组和秘书组有关会议,协调会议精神的传达落实;

3.协调省教育厅内设机构及相关方面,研究落实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秘书组组长(副组长)批示指示;

4.根据领导小组和秘书组决定,协调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收集汇总教育工作动态,综合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为领导小组和秘书组决策提供参考;

5.根据领导小组和秘书组决定,协调研究推进重大教育改革事项;

6.根据领导小组和秘书组决定,协调督查教育重要工作落实情况;

7.负责与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单位的日常联系工作;

8.完成领导小组及秘书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

处 长:刘海宁

联系电话:025-83335370、83335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