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指导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2.指导高校党委换届选举有关工作;
3.指导高校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
4.做好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负责人、组工干部示范培训工作;
5.参与做好省属高校领导班子考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厅管高职院校领导干部的动议、考察、任免等相关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民办高校理事长(董事长)、理事(董事)的备案工作,负责民办高校党委书记(督导专员)选派相关工作;
8.会同省有关部门具体指导高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9.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处室做好相关工作。
负责人:
处 长:陈艳
副处长:张锦文、王康
联系电话:025-83335167、025-83335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