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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5-07 12:52 浏览次数: 字体:[ ]

主要职责:

1.统筹管理和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交流、与港澳台地区合作交流及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2.负责全省出国留学和来江苏留学人员管理工作,受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负责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报和协调工作,负责省政府出国留学奖学金、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管理及人员选派工作,负责留学江苏政府奖学金管理及国际学生、港澳台侨学生管理工作;

3.指导管理在省内举办国际会议、国际教育展览工作,负责省属高校在省内举办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在省内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工作;

4.承担厅组织的因公出国(境)访问、培训、研修团组计划及派出管理工作,负责厅因公出国(境)团组的计划报批及管理工作,负责厅组织的各类出国(境)培训及研修项目计划报批及管理工作,负责省财政资助的教师境外培训机构的认定工作,负责中小学校学生赴境外修学旅行活动备案及指导工作;

5.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的审批、审核、报批及管理工作;

6.负责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及管理工作;

7.指导、协调学校聘请外专外教管理工作;

8.协助做好教育对外宣传工作;

9.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处室做好相关工作。

负责人:

处    长:施蕴玉

副处长:汝益仙

联系电话:025-83335632、025-83335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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