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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与产业处
发布日期:2019-05-07 12:49 浏览次数: 字体:[ ]

主要职责:

1.负责全省高校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2.规划、指导高校科学技术工作;

3.指导高校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4.指导高校开展协同创新,协调、指导高校参与国家、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承担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高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产学研合作等工作;

5.规划、指导教育系统信息化工作,指导教育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6.负责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科技创新团队、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学科技园设立的审批、报批及管理工作;

7.牵头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评审立项工作;

9.负责高校科学研究(自然科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

10.负责国家和省工程研究中心、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审核推荐工作;

11.负责高校科技统计年报、高校科技服务发展统计年报和相关科技数据调查汇总工作;

12.指导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自然科学学风建设、科研评价改革等工作;

13.指导高校科技军民融合工作;

14.协调教育系统知识产权工作;

15.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处室做好相关工作。

负责人:

处 长:韩叶祥

副处长:孟凡立

联系电话:025-83335531、025-83335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