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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处
发布日期:2019-05-07 12:48 浏览次数: 字体:[ ]

主要职责:

1.统筹管理高校学生工作,指导大学生常规管理;

2.负责全省高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3.协调有关单位研究拟订高校招生有关政策,参与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管理工作;

4.负责高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

5.指导高校学生奖惩工作;

6.指导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专项教育工作;

7.参与指导高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

8.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协调、指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普通高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9.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征兵工作;

10.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处室做好相关工作。

负责人:

处 长:王云慧

副处长:张丽娜

联系电话:025-83335544、025-83335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