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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处
发布日期:2019-05-07 12:38 浏览次数: 字体:[ ]

主要职责:

1.统筹管理全省普通本科高等教育、成人本科高等教育等各类本科高等教育教学工作;

2.指导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高校本科生培养工作;

3.指导高校本科专业设置、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拟订高校品牌专业、精品课程和重点教材规划,负责本科高校“马工程”教材统一使用工作,组织“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协调其他大学生学科竞赛;

4.指导本科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本科高等教育院校及专业评估,联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有关工作;

5.指导本科高校教学实验室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

6.指导本科高校图书馆、校外实习基地、教学信息化建设工作;

7.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处室做好相关工作。

负责人:

处 长:徐    庆

副处长:毛晓翔

联系电话:025-83335158、025-83335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