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组织机构 > 机关处室 > 职业教育处
职业教育处
发布日期:2019-05-07 12:37 浏览次数: 字体:[ ]

主要职责:

1.统筹管理全省职业教育工作;

2.负责拟订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专科高等教育教学基本要求;

3.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和指导高等职业学校做好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建设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

4.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做好德育工作和各类专题教育工作;

5.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和指导高等职业院校做好信息化、图书馆建设工作;

6.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7.指导、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做好技能竞赛、创新创业比赛、退役士兵教育与培训工作;

8.参与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与体制改革工作;

9.参与指导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10.参与指导职业院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1.参与指导职业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

12.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处室做好相关工作。

负责人:

处 长:马万全

副处长:李永乐、魏永军

联系电话:025-83335613、025-83335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