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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发布日期:2019-05-07 12:23 浏览次数: 字体:[ ]

主要职责:

1.负责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培训、考核、任免、奖惩、监督、兼职、日常管理等工作;

2.负责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公开招录(聘)、人事调配、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事档案等管理;

3.负责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因公出国、赴港澳台人员的政审及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4.协调、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5.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岗位设置工作;

6.协调、指导学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福利等工作;

7.协调、指导高校人才引进、调配、军转安置和中小学新教师招录聘用工作;

8.统筹指导教育系统评优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省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表彰奖励和推荐工作,负责高校享受政府特贴专家、国家与省突贡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

9.规划指导、组织中小学特级教师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

10.规划、指导市县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工作;

11.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处室做好相关工作。

负责人:

处 长:崔春霞

副处长:张善平

联系电话:025-83335135、025-83335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