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专题报道 > 2019年专题 > 学校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治理 > 治理政策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10 11:17 来源:安全保卫与维护稳定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办安函〔2019〕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当前,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在防范重大火灾事故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部分学校火灾隐患未能及时消除,火情火灾仍有发生,工作中存在消防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防范工作不扎实、巡查巡检制度不完善、设施设备更新不及时、宣传教育开展不全面等问题,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仍需进一步提高。5月5日,广西桂林市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多名高校学生伤亡,教训极为深刻。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9〕53号)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消委办〔2019〕8号)要求,切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大消防安全事故,现就做好高校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刻认识重大事故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时刻紧绷消防安全这根弦。要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领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各地教育部门和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带头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学校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不可有丝毫松懈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制度,针对火灾高发部位,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消防安全隐患台账及消防应急预案,切实提高消防安全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相关责任人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并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三、强化教育演练,提高防范消防安全风险能力。各地各校要通过消防安全教育课、发放消防安全手册等途径,加强消防安全和逃生自救常识的宣传和普及,做好消防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逃生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同时,要注重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增强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以演练来提高消防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演练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消防演练应主动邀请地方消防主管部门参与指导,共同研究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形成合作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学校消防安全防范水平的提高。

四、开展自查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各地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全面自查检查,对危化品开展专项整治,对实验室等关键部位进行安全自查,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分析隐患原因、可能产生后果,拿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明确整改的具体责任人并建立台账,照单对号、限时整改、闭环管理。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学校餐厅、学生公寓、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在建工地、危险品仓库、物资仓库等火灾事故多发部位,要重点加强防范。要集中力量对高低压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网络弱电间、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开展隐患排查,对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等问题集中整改。寒暑假、节假日期间,夜晚校园活动减少期间,容易对消防安全放松警惕,在消防安全管理上要倍加关注。要加强学生校外租房管理,对校外租房学生强化安全教育,提醒注意做好安全防范。

各地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制度落地、责任压实、措施落实,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开展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请及时报送省教育厅安稳处。联系人:刘振华,电话:025-83335661,邮箱:anwenchu@126.com。

附件:关于印发《全省“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