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老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教育综合
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9-04-28 10:59 来源: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浏览次数: 15254 字体:[ ]

苏教体艺〔2019〕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落实《“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强化《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执行,以提高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水平为中心,以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为基础,以提升近视防治服务能力为支撑,以全面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为保障,通过政府、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学生等各方面共同努力,全方位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努力提高全省儿童青少年健康水平。

2.目标任务

到2023年,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平均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到2030年,实现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控制在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控制在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控制在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率达25%以上。

二、建立防控责任体系

3.落实主体责任。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与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逐级签订工作责任书。

4.明确部门职责。

省教育厅:成立省级中小学和高校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体育局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工作,强化示范引领。推动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改善学校教学设施和条件,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着力解决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及相关设备配备不足问题。指导各地研究制订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干预计划,联合中医药科研教学等机构,开发近视防控健康教育课程资源,加强近视防控科普宣教,做好家校协同防控近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省卫生健康委:进一步规范近视诊疗工作,组织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开展眼保健及眼科医疗服务,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防控站点。组织医务人员走进中小学校园,发挥专业优势,参与近视防控工作。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档案,加强全省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数据收集与信息化建设。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以“双随机”(随机抽取卫生监督人员,随机抽取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方式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指导设区市、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的申请,对新建、改建、扩建中小学校校舍的选址、设计进行监督指导并参与竣工验收。

省体育局: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

省财政厅:合理安排资金,积极支持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各项活动,着力改善学校卫生条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细化完善校医和高校教师、中职教师、中小学教师专业领域内的保健教师、健康教育教师的评审政策。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杜绝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

省新闻出版局:严把游戏出版审核关,着力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文化空间和产业发展环境。加强对网络游戏出版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游戏出版企业严格落实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引导儿童青少年科学适度使用游戏出版物。

省广播电视局: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在公交、地铁、户外大屏等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每年制作1-2部近视防控公益宣传片,在省级媒体黄金时间播出,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并参与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

三、完善防控工作机制

5.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成员单位由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体育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广播电视局等单位和部门组成。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省教育厅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或协调机构,把近视防控工作作为推进儿童青少年素质教育、促进其身心健康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细化落实措施,强化组织推进。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成立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近视防控工作机构,落实责任分工,将近视防控工作作为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6.建立考核制度。建立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按照国家要求科学制定评议考核办法,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并建立定期沟通协调、专项工作调度、通报和约谈等推进机制。每年省对设区市、设区市对县(市、区)、县(市、区)对学校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进行考核排名,并向社会公布,对工作不力、近视率居高不下且连续排名靠后的单位予以通报,并适时进行工作调度,或约谈相关负责人。

7.完善工作奖惩。每年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进行总结,对成效显著、贡献较大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加强督导检查,对儿童青少年近视率连续两年未能完成下降目标以及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地方政府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将儿童青少年近视率作为申报省学前教育改革示范区(县、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及省高品质示范高中条件之一,对儿童青少年近视率连续三年高于当地同类学校或地区平均水平的申报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低于当地同类学校平均水平或学生近视率不降反升的学校,学校不得申报年度先进单位和体育类特色校,校长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四、强化学校综合干预

8.充实保健机构。加强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建设,可以采取聘用、购买服务、返聘退休医务人员或者以编制备案制管理试点的方式聘任卫生技术人员等,充实学校卫生保健队伍,确保每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至少配备1名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以保证学校卫生健康工作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9.改善视觉环境。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使用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设计规范等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从2019年开始,在全省实施学校教室视觉环境达标工程,通过三年的努力,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课桌椅分配符合率达90%。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增加校园绿色覆盖率。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

10.拓展科普宣教。将近视防控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提高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利用学校闭路电视、广播、宣传栏、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通过学校和学生辐射教育家长,家校互动形成合力。培训培养健康教育教师,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开展视力健康知识竞赛,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

11.科学保教保育。积极推进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指导幼儿园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区域整体实施课程游戏化,严禁“小学化”教学。要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结合地区、季节、学龄阶段特点合理调整。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工作时要主动控制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的时间,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其他电子产品一律不得使用。

12.减轻学业负担。严格依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强化年级组和学科组对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的统筹管理,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减少机械、重复训练,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寄宿制学校要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

13.加强考试管理。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测试)。坚决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

14.推行阳光体育。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已患近视的儿童青少年应进一步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延缓近视发展。全面实施周末及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督促检查学生完成情况。学校体育运动场所在周末及寒暑假要面向本校学生免费开放。

15.培养良好习惯。中小学校要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做眼保健操之前提醒学生注意保持手部清洁卫生。教师要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并正确掌握执笔姿势,保持“一尺、一拳、一寸”,即眼睛与书本距离应约为一尺、胸前与课桌距离应约为一拳、握笔的手指与笔尖距离应约为一寸,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每堂课结束前,随堂老师组织学生进行一分钟“米”字眼运动。按照动静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每天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5分钟,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发现学生出现看不清黑板、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要向家长及时反馈。

16.控制使用电子产品。学校教育本着必要和必须的原则从严控制使用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越短。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

17.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小学要接收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加强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和新发率的统计分析,对视力异常的学生进行提醒教育,为其开具个人运动处方和保健处方,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把视力监测和筛查结果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五、发挥家庭重要作用

18.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家长要依法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保护未成年人休息、玩耍等合法权益,关注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鼓励支持儿童青少年参加各种形式的课余体育锻炼,形成良好的家庭运动氛围。督促儿童青少年认真完成周末及寒暑假体育作业,引导儿童青少年从小养成终身锻炼习惯。监督并随时纠正儿童青少年不良读写姿势以及在走路时、吃饭时、卧床时、晃动的车厢内、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等情况下看书或使用电子产品的不良习惯。控制学生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家长陪伴儿童青少年时应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家长不得将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作为玩具替代品给0-6岁的儿童使用。

19.优化家庭卫生环境。改善家庭室内照明状况,为儿童青少年创设良好的视觉环境。掌握儿童青少年的眼睛发育和视力健康状况,当儿童青少年视力出现异常迹象时,应及时到正规眼科医疗机构检查,遵从医嘱进行科学干预和近视矫治,避免近视程度加重。保障儿童青少年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8个小时。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熬夜、少吃糖、不挑食,多食用鱼类、水果、绿色蔬菜等有益于视力健康的食品。

20.密切家校协同沟通。各中小学校要全面实施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报告书制度,定期向家长反馈学生眼健康和个性化建议等情况。健全家委会参与学校健康管理工作的机制办法,督促家长履行保护子女视力健康的义务。家长要结合学校教育指导,帮助学生增强健康意识,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知识,积极关注自身视力状况,自我感觉视力异常时要及时告知家长和教师,尽早到医疗机构检查和治疗。家长要与学校保持密切沟通,随时了解学生在校期间的读写坐姿、握笔姿势、用眼习惯以及体育锻炼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辅助教育。家长应树立科学的育儿观,挖掘孩子的潜力,开展适合的教育,配合学校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不要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应根据学生兴趣爱好合理选择,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

六、提升健康服务水平

21.建立视力档案。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从2019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完善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将眼部健康数据(包括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等)及时更新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中。筛查出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的,要及时反馈学校,进行提醒教育。学校每学期结束前要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医疗机构检查,并采取有效防控、治疗措施。各地要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并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实行动态管理。

22.规范诊断治疗。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根据儿童青少年视觉症状,进行科学验光及相关检查,明确诊断,按照诊疗规范进行矫治。叮嘱儿童青少年近视患者遵从医嘱进行随诊,以便及时调整采用适宜的干预和治疗措施。对于儿童青少年高度近视或病理性近视患者,应充分告知疾病的危害,提醒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并发症的发生或降低危害。制定跟踪干预措施,检查和矫治情况及时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23.优化公共卫生服务。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儿童青少年和家长自主健康行动。将近视防控宣教的节点前移至孕期保健服务和儿童早期发展综合干预过程,使婴幼儿父母能掌握近视防治知识,尤其是了解电子产品对儿童视力的伤害,并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科学防控。针对人们缺乏近视防治知识、对近视危害健康严重性认识不足的问题,发挥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眼科、视光学、疾病防控、中医药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作用,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宣传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科普知识。加强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健康指导和服务。

七、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24.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督查。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每年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电子产品使用等达标情况和近视防控措施应用情况开展全覆盖专项督查并纳入有关评估指标体系。现有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照明达标情况要在2020年前整改到位。

25.严格监管近防产品。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杜绝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定期进行抽查结果通报,并依法处理违法行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严禁没有眼科医疗资质的机构或个人以借宣传近防知识或进行视力筛查为名进校园推销近防产品或配镜。

26.强化学校卫生监督。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定期对中小学校的教学环境、生活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对设施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2019年起,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舍新建、改建、扩建前,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向卫生健康部门申请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卫生健康部门对校舍的选址、设计进行监督指导并参与竣工验收,核查建设项目符合相关卫生要求等情况。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开展对儿童青少年的教材、教辅、考试试卷、作业本、报刊及其他印刷品、出版物等的字体、纸张,以及学习用灯具等卫生监督,使之有利于保护视力。

27.严格网络游戏出版管理。落实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络游戏总量调控要求,严把游戏出版审核关,着力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文化空间和产业发展环境。加强对网络游戏出版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游戏出版企业严格落实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行适龄提示制度,采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时间,引导儿童青少年科学适度使用游戏出版物。

八、加强各类保障措施

28.开展防控科学研究。依托南京医科大学成立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研究中心,针对儿童青少年近视成因和防控难点等关键因素,加强视力健康研究,力争形成一批具有指导性的科研成果,为近视防控提供专业指导和咨询。

29.加强管理队伍建设。组建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等部门和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的科学指导。建立由校领导、教师、校医(保健教师)、家长、学生和志愿者组成的视力健康管理队伍,提高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领导力和组织力。重视近视防控和健康教育专业队伍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办好眼视光、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相关专业;加强基层眼科医生、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培训,提高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

30.积极推进防控试点。加大对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改革试验区和国家级、省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的指导,支持试点地区探索建立融健康教育、监测预警、综合干预、跟踪管理等内容为一体的长效防控机制和市、县、乡联动的分级防治模式,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全面开展,强化综合防控效果。逐年遴选建设省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或特色学校。

31.综合运用信息手段。依托全省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将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完善江苏省中小学生体质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将学生体检数据和视力健康电子档案数据录入系统。将全省妇幼卫生信息系统、江苏省中小学生体质健康信息管理系统纳入江苏省基本卫生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互转共享。

32.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加强舆论引导,通过主流媒体和教育、卫生的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我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工作进展。注重新闻宣传,主动宣传各地在近视防治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有效路径、重点突破和显著成效。结合全国爱眼日、世界视力日等健康教育主题活动,普及近视防治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保护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的良好社会氛围。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体育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