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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高校2018-2019学年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06 17:06 来源:高等教育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办高函〔2019〕26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全省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全面振兴本科教育的工作目标,推动高校建立完善自我评估制度,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52号)要求,继续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现就做好我省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发布工作

编制和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本科教学评估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和完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手段,向社会展示学校风貌和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以编制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为契机,全面开展本科教学自我评估,总结本科教育教学情况,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认真做好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发布工作

省内所有本科高校(包括独立学院)均要编制发布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应主要包含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培养能力、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及需要解决的问题等方面内容,并在报告中体现相应支撑数据。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具体内容、格式要求以及支撑数据目录,详见附件1、2。编制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要根据学校自身的办学特点,在充分分析和认真总结提炼的基础上,紧扣本科教学工作,分析教学基本状态,突出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撰写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全面展示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状况。

各高校自2019年12月25日始要在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校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发布期为1年。省教育厅监督和审核各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发布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发布期内进行网络复核,内容主要包括: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主要内容完备性、支撑数据准确性、编制发布时效性、在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情况等,复核结果将向社会公开。

三、按时报送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材料

请各校于2019年12月25日前,将本校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附支撑数据)及发布情况汇总表的电子版(WORD格式和封面盖章的PDF格式各1份)至caih@ec.js.edu.cn和liuzituan@163.com。

为便于各校交流报告编制中的相关情况,请各校相关人员加入“省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讨论群”。QQ群号:210885586。

我省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学校文档汇总和编制《2018-2019学年江苏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具体工作,委托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实施。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蔡华,联系电话:025-83335154;省教科院高教所联系人:刘自团,联系电话:025-83758289。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docx

        2.普通高等学校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docx

        3.普通高等学校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发布情况汇总表.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