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组织机构 > 直属单位 > 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通知公告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中职国家奖学金优秀获奖学生相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6 11:48 来源:资助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办助函〔2019〕5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各省属中职学校:

2019年是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政策实施的第一年。为展现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和推动资助育人工作,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优秀获奖学生事迹材料的通知》(见附件1)精神,现就做好我省材料报送和宣传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组织与宣传工作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的宣传,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19〕5号)精神,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将其作为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中职国家奖学金政策和获奖学生的成长成才典型事迹,积极组织相关中职学校做好优秀获奖学生评选和材料报送工作。各地要对报送材料严格把关,组织力量编审,并以设区市为单位做好报送工作(省属中职学校单独报送)。

二、报送内容与要求

(一)报送名额。推荐学生须为2019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各设区市在所辖县(市、区)范围内择优遴选2名优秀获奖学生,并分别报送每位学生的事迹材料和视频材料。报送材料要求征得学生本人同意,事迹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各省属学校自行确定是否报送,限报1名。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各地各校上报材料基础上,择优推荐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其在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同时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省级宣传。

(二)材料要求。

1.事迹材料:(1)获奖学生简介。主要包括获奖学生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入学年份、专业)及在校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省部级以上);获奖情况按时间排列;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2)材料内容:主要侧重获奖学生在勤奋学习、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突出事迹。标题要醒目,凝练、准确、生动;内容要真实、亮点突出,具有感染力;语言鲜活、可读性强。字数2000字以内,以第三人称行文。(3)照片资料。获奖学生的一寸标准证件照1张、日常学习及参赛等方面的照片3张。照片清晰、分辨率高,标题为学生姓名+学校名称,格式为JPG或PNG,容量为3M—10M之间。

2.视频材料:深度挖掘优秀获奖学生的成长故事,拍摄人物故事短视频,时长5分钟以内,用照相机、摄像机等工具拍摄均可,以MP4格式存储,分辨率以1920*1080为佳(部分摄像机拍摄分辨率为1440*1080亦可),每秒25帧,声音清晰,配同期声字幕。

(三)报送时间。事迹材料于2019年12月27日前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视频材料于2020年3月31日前以光盘形式报送。所有材料名称按照“序号+设区市名称+学生姓名+学校名称”设定,序号体现排名。

三、其他事项

为进一步推动中职学生资助规范化管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编整理了《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典型案例汇编》(见附件2),现一并转发给你们,请做好宣传学习和总结推广工作。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钱修萍,联系电话:025-83335380,邮箱:qianxp@ec.js.edu.cn,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教育大厦1710房间。

附件:1.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优秀获奖学生事迹材料的通知.PDF

      2.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典型案例汇编.pdf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