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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四届宋庆龄奖学金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05 15:13 来源:基础教育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办基函〔2019〕2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第十四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43号,见附件1),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一、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以所辖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学校进行推荐,要挖掘、发现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突出并得到公认的学生参加评选,被评为候选的学生应是学校中的先进典型、学生身边的榜样。

二、要按照教育部要求严密组织,指导候选人填写《第十四届宋庆龄奖学金申报表》。按照各地区学生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省教育厅对各地名额进行了分配(附件2),请各设区市按照省定名额组织评选,候选人主要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四年级至初中三年级的在校学生,原则上小学和初中阶段的名额各半,并注重向农村学校倾斜。最终被确定的候选人要在所在学校公示不少于一周。

三、请设区市教育局以市级为单位,于2019年11月30日前,将候选人名单、相关材料及申报表汇总后,以书面文本形式报送至省教育厅基础教育。电子表格可登陆中国福利会网站(www.cwi.org.cn)首页,点击“宋庆龄奖学金”专题进入下载。

电子版发送至:jyt_jjc@126.com (mailto:1973395744@qq.com),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611室,邮编:210024,联系人:陈金鑫,联系电话:025-83335631。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2.江苏省第十四届宋庆龄奖学金名额分配表.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