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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关于做好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备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21 14:31 来源: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体艺〔2019〕11号

各有关单位:

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联合主办的全国第十四届学生运动会(以下简称“全国学运会”)将于2020年8月在山东省青岛市举行。我省将组团参加全部11个项目的比赛和科学论文报告会,其中,篮球、足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乒乓球、健美操等5个项目的预赛拟在2019年10月至 2020年5月期间进行。现就做好我省代表团各项目代表队的组队、集训和参赛工作以及论文征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运动会竞赛项目设置

本届全国学运会分三个组,分别为大学甲组、大学乙组和中学组。竞赛项目有11项 ,分别为篮球、排球(排球、沙滩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田径、健美操、帆船、跳绳。与上一届相比,沙滩排球、帆船、跳绳三项为新增项目。大学组增设了沙滩排球、帆船;中学组增设了沙滩排球、跳绳、帆船项目。

二、我省代表团各代表队组队情况

在项目组队学校的确定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要通过选拔赛的方式遴选出项目优势学校和优秀运动员。大学组各项目组队学校的遴选工作由省学生体协高工委相关单项协会主席单位负责,高工委全程监督,通过一至三次选拔赛的方式按最终成绩确定组队学校。中学组则依照选拔和指定相结合的原则,对项目优势明显并在往届比赛中取得过优异成绩的学校,由省学生体协中工委指定为组队学校;其余项目则通过选拔赛来确定组队学校。目前各竞赛项目的组队选拔、公示工作已经完成,具体组队学校名单详见附件。科学论文报告会的论文征集、筛选、指导、报送工作由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体育研究会负责。

三、相关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组队学校要高度重视,尽快成立全国学运会备战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统筹做好运动员选拔、教练班子和管理团队组建等各项工作,全力抓好赛前备战。要精心做好训练场地、器材、设施等训练保障工作,科学安排好运动员的学习、生活、食宿、安全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要全面加强对教练员、运动员的教育管理,把握思想动态,激发旺盛斗志,保持良好状态。

2、认真抓好赛前集训。制定详细、科学的训练计划,抓好赛前集训。教练员要结合实际确定分阶段训练目标和制定训练计划,认真撰写训练日志,科学安排训练内容、时间和强度,在身体素质、技战术及心理素质训练等方面,确保训练质量。要提高训练及比赛的实效性、科学性、针对性,防止运动员在训练中出现伤病减员,确保每一位运动员以最佳的状态参加竞赛。要及时了解竞争对手的相关信息,进行技术分析与比较,做到心中有数,知己知彼。各项目督导要深入运动队,及时了解情况,指导训练工作,并做好督导日志,省教育厅将不定期召开各项目督导工作会议。根据组队学校集训情况和比赛成绩,省教育厅将给予一定经费奖励(奖励办法另发)。省高等教育学会体育研究会要制定论文征集、指导、报送等方案,落实论文指导团队。

3、注重发挥融合优势。省体育局相关训练单位和市、县(市、区)体育局,对各组队学校应给予大力支持,在队员选拔、场馆保障、训练指导、运动康复等方面予以帮助。省体育局将督促指导有关设区市体育运动学校抓好部分个人项目运动员的训练与备战工作。

4、合理安排经费保障。近期,省教育厅已经统一拨付各组队学校训练经费、交通费、服装费、集训食宿费,以及督导、论文指导专家指导费。运动员、教练员和领队补助标准为:赛前5个月常规训练30元/人/天;预赛前30天、决赛前60天封闭训练120元/人/天。运动队在青岛决赛期间的食宿费由省教育厅统一支付给大会组委会。

5、精细做好赛前准备。自行提前考察比赛地点和食宿情况。要对照竞赛规程认真核查运动员参赛资格,做好运动员注册工作,尽早检查报到时需交验的证件、健康证明和保险单据等,确保工作“零失误”。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必须在参赛代表队的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未办理保险的单位和人员不得参加赛会。保险由各组队学校自行购买,报到时,需向组委会交验保险单据。

附件:江苏省代表团各项目代表队组队情况一览表.doc

省教育厅            省体育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