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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8年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认定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18 14:47 来源:语言文字工作处(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语〔2019〕1号

各设区市语委、教育局:

《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其中东部地区要将普通话普及率提高到85%以上。为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各设区市语委积极组织开展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经县级申报、市级验收、省级审核公示,现认定南京市玄武区等34个县(市、区)县域普通话基本普及。

希望已通过验收的县域要正视成绩,久久为功,不断推动本地语言文字工作迈上新台阶。对尚未通过验收的县域,各设区市既要注重统筹,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县域验收工作;又要加大压力传导,督促相关县域认真对标补缺,全面加强本地区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语言文字环境。

附件: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名单(2018年度).docx

江苏省语委        江苏省教育厅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