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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组织开展
2018年度普通高校创新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17 11:12 来源:科学技术与产业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办科函〔2019〕2号

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8〕14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全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独立学院和高职(专科)院校。

二、调查内容

2018年度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情况、师资队伍与社会服务、产学研合作科研创新以及创新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等。

三、工作要求

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鉴于创新调查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填报单位应由校(院)长办公室牵头,统筹教务、人事、学生、科技等部门联合完成此项工作。

请各高等学校于3月15日(星期五)前将报表(一式两份)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产业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52989040@qq.com。逾期报送的学校请自行将报表纸质版送至教育部。

省教育厅联系人:曹民生、卜伟,联系电话:025-83335170,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1719室。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创新调查工作的通知.doc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