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学函〔2019〕3号
各普通高校: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要求,请各高校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在校、在籍学生的信息核准、补录信息采集和数据信息上传等工作,并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和采集质量,为落实好国家个税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pdf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