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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
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14 17:03 来源: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教育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社政函〔2019〕4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和我省有关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工作规划,2019年省教育厅将继续安排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目的

通过研修培训,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期次安排

根据研修工作计划,2019年共安排6期研修,各期次的主要研修对象及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67期集中安排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院(系)党政负责人参加研修。具体时间为:5月6日下午报到,5月7-17日研修。

第68、69期集中安排全省高校从事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且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4年1月l日以后出生)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骨干教师,或在教学科研中业绩突出的中级职称优秀人才参加研修。具体时间为:第68期5月20日下午报到,5月21-31日研修;第69期6月3日下午报到,6月4-14日研修。

第70、71期集中安排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政策课教师参加研修。具体时间为:第70期9月1日下午报到,9月2-12日研修;第71期9月16日下午报到,9月17-27日研修。

第72期集中安排全省高校党委宣传、学工、社科(科研),学报(哲社版)、校报、校园网络管理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研修。具体时间为:10月14日下午报到,10月15-25日研修。

三、选派学员要求

1.各高校要充分认识研修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一项战略性工程、基础性工程摆上重要日程,纳入教师培训计划、纳入宣传思想工作重点任务。各高校要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有关规定,安排必要经费,提供便利条件,切实做好2019年研修组织和保障工作。

各高校对研修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研修计划的落实情况,将作为推荐评选江苏省文明校园及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立项的重要条件。对无充分理由不按要求落实研修任务的高校,省教育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予以通报,并核减下一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标(2018年研修计划落实情况详见附件1)。

2.为全面落实中央和我省有关研修工作的任务要求,请各高校优先选派2014年以来没有参加过国家或省级研修培训的人员参加;在保证足额落实研修名额的前提下,可结合学校实际对各期次的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做适当微调。

3.学员需脱产研修,研修期间不再承担所在高校安排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任务,并严格遵守有关研修制度和纪律,善始善终地完成研修任务。学员研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及往返交通费由所在高校承担。

4.各高校要把参加研修作为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的必要经历,折算一定的教学工作量。对研修优秀学员在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评优评奖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四、报名、报到要求

1.请各高校根据通知要求,详细制定本校研修工作年度计划,3月29日前将《2019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学员选派计划表》(附件3)纸质版1份报送省教育厅,电子版同时发送指定邮箱。不能足额落实研修计划的,须由学校出具书面情况说明。

2.选派计划上报后,如确因特殊情况需作个别调整的,须由学校出具书面情况说明,连同调整后的选派计划在开班前一周报送省教育厅。

3.各高校研修工作联系人要跟踪负责选派计划的落实,及时提醒、督促学员按指定时间到江苏省委党校励学大厦(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49号,联系电话:025-83380899)报到。报到时需上交二寸近期免冠正面照3张并缴纳研修期间住宿费。

4.省教育厅研修工作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5-83335056,邮箱:szc5056@163.com,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社政处1511室,邮编:210024。

附件:1.2018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计划落实情况一览表.xls

      2.2019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学员名额分配表.xls

      3.2019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学员选派计划表.xlsx

省教育厅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