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4 09:15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办函〔2018〕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热烈庆祝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改革开放40周年·我与教育”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通过讲述自身故事,宣传我省教育改革发展40年来的巨大变化和喜人成绩,进一步提振信心、凝聚共识,高质量推进我省教育现代化建设进程。

二、征文要求

1.对象。参加征文活动对象可以是教育工作者、在校大学生,也可以是家委会代表。

2.形式与内容。征文形式包括文字、图片和视频。内容要结合作者自身经历,真实无误、以小见大、文字流畅、富有感染力。可以从教学管理、专业建设、校园环境、师资队伍、校园文化、学生发展、国际交流等各个方面反映作者在教育事业发展中“受益、见证、参与、创造”的经历和感受,映现出在改革开放大形势中我省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3.数量。各设区市报送征文文章不少于10篇,高校不少于3篇,图片、视频数量不限。

4.时间。征文活动从即日起至2018年10月10日止。

5.格式。征文格式要求文字篇幅在2000字以内,可配照片。每张照片要求:1200像素×900像素,且应配有说明文字;征文制作成的视频要求:时长不超过3分30秒,MP4格式,分辨率为720p。

三、其他事项

(一)此次征文活动由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和江苏教育报刊总社具体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办公室(新闻办)联系人:顾美娜,025-83335800、156****6035,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江苏教育报》)联系人:王艳芳,025-86275605、185*****4812。

(二)征文活动采用稿件均按照全省教育系统宣传积分统计细则给予计分。征文结束后,将选出优秀征文并推荐至《江苏教育报》进行宣传推介。

(三)各地各校要以此次征文活动为契机,加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宣传活动,在网站、新媒体上开设专题页面,综合运用图文、长微博、动漫、微视频、H5 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

(四)征文评选结束之后将组织优秀征文作者代表参加“改革开放40周年·我与教育”座谈会活动,畅谈自己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中的见闻及荐言建议。

四、材料报送

材料报送以设区市教育局、省管县(市)教育局和高校为单位推荐报送。电子文档材料以word形式报送,请在材料最后附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姓名、座机、手机、电子邮箱地址。邮件主题栏注明“(单位名称)‘改革开放40周年·我与教育’征文”。

征文纸质材料须推荐报送单位审核盖章,材料请寄: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33号江苏教育报刊总社A楼《江苏教育报》编辑部王艳芳。

电子文档(包括图片及说明、视频)请发送至邮箱:jssjytxwb@126.com。

省教育厅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