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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1 09:08 来源:基础教育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基〔2018〕20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有关师范院校: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57号,附件),现将通知转发给各地各校,并结合实际提出我省专项治理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1、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排查幼儿园“小学化”的各种表现形式

幼儿园“小学化”体现在保育教育工作等各个方面,主要表现形式有:教育内容“小学化”,集中传授小学阶段课程,如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教育方式“小学化”,采用集中读写、集体训练等方式进行知识与技能学习;教育环境“小学化”,大面积塑胶或水泥场地,室内外缺少生活化、游戏化的生态环境;管理方式“小学化”,统一编排各类活动内容与时间,不能因幼儿自主活动进展情况而弹性管理。除此之外,在区域教育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符合学前教育规律的传统管理方式:教研工作忽视对幼儿常态游戏和生活的研究,把集体教学从幼儿自主活动中抽离出来反复研磨;教师职称评审过于注重论文和赛课证书,忽视活动现场的师幼互动质量;教师培训以集体授课为主,忽视对实践过程的关注;教师招聘过于关注表演性技能,忽视教师在幼儿行为观察与分析、游戏化活动设计实施与调整等方面的核心专业素养。各地各园要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全面排查幼儿园“小学化”的各种形式和现象,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2、区域推进课程游戏化,正面引导幼儿园去“小学化”

2014年实施课程游戏化以来,“儿童在前、教师在后”的教育观和“游戏化、生活化”的课程理念深入人心,全省幼儿园课程实施面貌发生很大变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继续加大统筹和专业指导力度,全面落实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深入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工作意见》,对照《江苏省幼儿园课程游戏化项目实施要求》,将课程游戏化项目实施从试点幼儿园推进到所有幼儿园,并将此作为正面引领课程实施、深入治理“小学化”的关键举措。

各地应依据教育部《幼儿园安全友好环境建设指南》和《幼儿园玩教具配备标准》要求,为幼儿园实施课程游戏化创设必要的学习环境。要以自然地貌和景观为基础,从儿童活动的需要出发合理规划室内外空间,满足每日户外2小时活动需求;配齐配足各类玩教具,支持室内外各类自主探究性活动。幼儿园应关注幼儿感兴趣的自然现象、生活活动、文化民俗等,建设园所、年级或班级的学习资源库,让环境创设过程成为幼儿主动参与构建的学习过程。各地要从提升教师观察分析能力入手,把调整课程实施方案、有效利用教育资源、注重生活环节的教育价值、关注学习方式多样性等,作为实施课程游戏化的重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教研部门梳理课程游戏化的实施经验,形成以问题与解决策略为主要内容的案例集,指导幼儿园的课程实施。各教研部门要以服务和支持课程游戏化为主旨,最大程度地沉浸到课程实施现场,陪伴老师提升常态化的课程实施水平。各地应定期举办幼儿园与小学低年级教师的联合教研,积极探索小学低年级综合课程、活动课程的设计与实施,促进小学与幼儿园之间在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儿童发展评价等方面的有效衔接,防止以“幼小衔接”为名提前讲授小学课程。

3、切实加强家园协作,有效防止家庭教育“小学化”倾向

幼儿园应主动与家庭建立尊重、平等的关系,系统介绍国家和省对于幼儿园教育的基本要求、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所在幼儿园课程实施的基本情况等,让家庭对于幼儿园的教育服务有全面的认知。要通过重点解读游戏过程中幼儿在健康、语言、社会、数学科学、艺术等领域获得的发展,帮助家长理解幼儿的学习方式,理解“小学化”剥夺了幼儿主动学习、有效学习的权利,自觉抵制“小学化”的育儿行为。幼儿园应引导家庭教育关注幼儿的生活、交往、游戏等各个方面,支持幼儿的学习行为,避免家庭教育“小学化”。幼儿园应了解每一名幼儿的家庭结构、爱好特点、家庭育儿理念与方式等,特别关注流动、留守、单亲、离异以及有特殊需求的幼儿及其家庭,在尊重每个家庭文化和观念的基础上,帮助家长提升科学育儿能力。特别关注特殊儿童的家园共育和幼小衔接,及时将康复、教育等记录移交到相应小学。

4、加大治理社会培训机构力度,突出解决校外教育“小学化”问题

校外培训机构面向适龄幼儿的教育活动应遵循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充分尊重和保护其好奇心和学习兴趣,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满足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的需要,严禁“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招收学前适龄儿童、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活动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地要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将纠正幼儿培训“小学化”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主要指语文、数学、英语等)的不良行为,禁止以集中授课方式实施汉语拼音以及汉字读写训练、数字书写运算训练、外语认读拼写训练等。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不得以学龄前幼儿为学科类培训对象。在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阶段,要将面向幼儿实施“小学化”培训的机构纳入“黑名单”,并纳入本地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5、严格规范小学招生与课程教学,科学实施“零起点”教学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规定,规范小学招生行为,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严禁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的测查,严禁以各类竞赛、培训、考试、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为依据录取学生。各地应高度关注并重点治理民办小学违规招生、破坏正常教育生态的行为。小学起始年级应按国家课程标准实施“零起点”教学,不得压缩课时、加快进度、超前教学,各类作业或考试均应采用等级记分制,不得采用百分制。禁止通过张榜、表扬等方式,将儿童的学习行为诱导到学习之外的功利性目标上。起始年级向家长反馈学习情况,应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关注儿童学习兴趣和学习习惯的养成,不应将作业或考试准确率、完成速度等作为评价重点,向家长施加压力、引发家长焦虑。如发现学生中有大面积提前学过拼音或数学的极端现象,学校应采取补救措施,通过集中教研消除培训机构错误教法造成的不良影响,妥善安排好各班教学进度,在集体教学过程中重点关注“零起点”儿童,并在必要时安排校内优秀教师为其提供个别化辅导,让“零起点”儿童获得学习成就感,从根本上遏制提前“小学化”的冲动。各地教研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教学过程的规范管理,在新学年之初重点进入小学初始年级课堂,调研和监管备课、教学、评价等全过程,做到精准施策、有效管理。

6、注重源头治理,积极预防教师专业素养偏差导致 “小学化”

各地应以幼儿园课程游戏化为引领,实现学前教育、教师选聘、在职培训、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各个环节的专业发展要求贯通一致,从源头上预防专业素养偏差导致“小学化”。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应普遍开设儿童行为观察与分析、课程设计与实施等专业课程,组织学生经常性参与区域教研和幼儿园教研,促进毕业生适应幼儿园课程游戏化的要求,并适度超前发展。坚持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省将修订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和办法,对申报初级和中级职称不作论文要求,重点关注教育活动案例,关注课程游戏化的过程性质量评价。各地原则上应按专任教师总数的5‰配备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研训员),实行教研指导和培训责任区制度,保障专业指导力量对所有在岗教师全覆盖。各地在选聘教师、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应加大对核心专业素养的考核权重。各地应研究教师培训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式,从能力诊断、定制课程,到实践研修、过程性质量评价,让培训专家与教研员(研训员)、一线教师深度融合。推行师德考评负面清单制度,将幼儿园“小学化”教育行为、小学超前教学行为等纳入其中。

7、扎实开展专项治理督查,加快建立“小学化”治理长效机制

各地应贯彻教育部《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制订专项治理方案,把治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职能部门,明确四个阶段的治理步骤和实施要求,确保如期完成。各职能部门应结合日常工作,按照“小学化”专项治理要求,适时调整相关政策与管理规范,使之更加符合儿童身心成长规律,确保治理成果常态化。各地应认真落实挂牌责任督学制度,把纠正“小学化”问题作为督导和省优质幼儿园评估的重要内容,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幼儿园、小学及社会培训机构要责令限期整改,性质严重或整改不力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责任。省教育厅将适时对各地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请各市教育局于2019年4月底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陈金鑫,联系电话:025-83335631,电子邮箱:chenjx@ec.js.edu.cn (mailto:chenjx@ec.js.edu.cn)。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docx

省教育厅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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