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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依规,通力协作,全面整顿治理校外教育培训市场
发布日期:2018-08-24 10:50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省、市教育部门统一部署,邗江区不断完善校外培训管理组织机制,扎实推进校外培训专项治理行动。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确保整顿治理行动有力、有序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1)建立区、镇两级校外培训管理领导小组。根据《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扬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5月28日,邗江区出台了《区政府办出台了邗江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扬邗政办2018【45】号),在6月4日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增加了城管局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也相应建立校外培训管理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治理、规范提升”的原则,全面摸清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情况,加强监督管理。

(2)明确了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联络员。联络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召集。在6月8日召开了第一次联络员会议,结合部门各自职能,商讨治理整顿具体行动,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

3)区教育局4月初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职社(成)、基教、发规、党廉办、人事、师资、安保、财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职社(成)科为牵头科室。

    2、制定方案,明确整顿治理行动工作路径

4月初,出台《邗江区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通知》,明确5个阶段、每个阶段序时进度和工作任务。

    二、当前邗江区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摸底、梳理分类的基本情况

   1、由中小学校牵头,经过前期排查,我区22所小学、21037人参加校外培训,每周平均培训6课时,人均费用4000元;15所初中学校,2585人参加校外培训,每周平均培训10课时,人均费用5000元;5所高中学校,496人参加培训,每周平均培训12课时,人均费用6000元。总计:我区42所学校25669人参加培训,培训费用约1亿零700万。

2由社区教育中心牵头,会同各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对所在地校外培训结构进行摸底排查,我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目前市场上存在着四种分类情况:

1)经区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截至2017年底取得区教育部门行政许可42家(另有根据市教育局要求,目前代管行政划归到景区的有6家)。42家中有4主要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艺术等兴趣特长类培训活动的机构。

2)经区市场监督部门登记注册的公司和个体营利性培训机构有245,截至2017年底没有一家取得教育部门行政许可。

3)经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市教育部门、市人社部门办学许可的培训机构有10家左右

4)无证无照非法办学校外培训机构112家。

三、集中整治情况

1.开展年检工作。根据谁审批,谁主管的原则。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6月初,区教育局开展了对邗江区48家取得办学许可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2017年度年检。其中,年检不合格吊销办学许可证1家,需要限期整顿的4家。

2.协同监管机制建立。

1)邗江区教育局多次协同区市场监督局、民政局、消防、公安派出所等对市长信箱、12345热线等举报的杨庙、甘泉、新盛、邗上、双桥等乡镇街道无证无照培训机构进行查处。

2)今年四月以来,根据新的政策要求,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局、区公安局、区消防大队、协同市级新闻媒体对实验学校周边的培训机构先后进行了4次联合随机抽查,以邗上街道作为治理重点,对于超前教学的培训机构区教育局下发了整改通知3份,对无证无照培训机构下发了整改通知2份。区市场监督局对无证经营食堂的1家培训机构罚款5万元。区消防大队对八方汇大厦所在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5家培训机构进行了处罚。

3)下一步,协同区城管部门将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和名称不符的校外培训机构户外广告进行清理。

3成立十个有偿家教暗访小组,深入社区和校外培训机构,及时发现、查处在职教师有偿家教2违规行为。聘请100名社区网格长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市民监督员,借助社区网格治理体系,随机巡查,及时向上反映情况,助力校外培训市场良性有序发展。建立了市、区、街镇三级联动的综合治理体系,在实践中逐渐催生出切实可行的创新管理智慧。

4、注重舆论宣传,形成震慑作用。建立“关注校外教育、助力孩子健康成长”微信公共群,与媒体互动,4次联合执法省、市新闻媒体都给与了报道。引导家长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提高维权意识。以问题为引导,总结宣传推广专项治理工作的经验做法,宣传守法诚信的校外培训机构先进典型,树立校外培训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四、今后工作思考与建议

1证照联动,名称核准要规范。市工商局、区市场监管局两级部门在名称核准时要规范:凡是从事有关中小学生文化学科课程的培训机构一定要有“教育”或“文化”字样,以示与其他培训机构区别。 

2、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

政府统筹,属地管理。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有当地政府统筹协调,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共同负责落实。

区教育部门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的行政审批,负责对教育培训市场投诉举报或巡查发现线索的归口受理和初步核实,并分派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营利性培训机构的公司注册登记管理和教育培训市场监管,并会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及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开展所在区域教育培训市场的日常巡查工作,协同区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教育培训市场联合执法,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维稳善后工作。

3、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建立健全年度报告(年度检查)制度,依法对校外培训机构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年度检查等工作。教育督导部门选派兼职督学参与检查,对其办学行为是否符合教育规律提出意见和建议,作为行政执法的重要依据。教育督导部门对政府相关部门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培训机构监管职责进行督政。

4、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行业组织发展,发挥行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净化的作用。推动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

5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聚焦突出问题,疏堵结合,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校内校外联动,规范学校和教师管理,完善课后服务制度,有效缓解社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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