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下午,省高品质示范高中评估实施办法研制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省教育厅副厅长朱卫国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教育学会会长、研制课题组组长杨九俊,课题组核心成员,省教育厅基教处和省教育评估院负责人出席会议。
在听取评估院汇报和各位专家的意见后,朱卫国对高品质示范高中评估实施办法及评估标准研制提出了指导要求:一是省高品质示范高中评估指标和实施办法的研制要依据省教育厅已印发的高品质示范高中建设意见进行,评估标准主要是评学校落实建设要求的实现程度。二是对学校示范性的评估,标准研制中既要评估对区域内其他学校的示范辐射力,更要评估在江苏同类学校乃至全国高中发展中的影响力和引领性。三是研制的评估实施办法既是评估人员的操作办法,也是参评学校的建设和迎评办法。要清楚回答如何建、如何评这两个问题。最终呈现的是常态数据监测、按评估细则评估、专家随访和满意度调查等方面的综合评价结论。四是评估细则的研制要在导向性、创新性、可操作性上下功夫。导向性要在优质多样发展、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解决当前高中发展的突出问题、体现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四个方面导向;创新性要评估学校在人才培养、传统课堂教学模式的改变、综合实践培养、与高校联合培养等方面的创新成效;可操作性是重点评估学校有没有、做没做、足不足(课时、经费、教师配备)、高不高、效果好不好等五个方面的建设成果。五是要处理好9个评估指标与2-3个评估指标的评估权重问题。常态监测指标数据必须全部达标,9个评估指标达成度要高于其他非示范性高中,其中2-3个指标要彰显学校特色和解决突破性问题的成果,要有省级以上项目和课题成果作支撑,要能承担制定某一个方面规范或标准的任务。六是评估要关注“学校发展生态”。包括政府的政策支持和相关条件支持,关注社会认可和师生满意度。
会上省教育评估院陆岳新院长首先介绍了省高品质示范高中评估实施办法研制的前期准备情况。评估院成立了课题研制组,选编了研制学习资料,形成评估实施办法、评估标准、状态数据分析等材料的初稿。评估实施办法和指标体系研制力求体现“四个创新”:一是理念创新。坚持“学生中心、结果导向、持续改进”等评估理念,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强、以评促优,积极倡导发展性和增值性评估,使学校受益。二是标准创新。标准体现规范性、导向性、卓越性、引领性和示范性,以“八有”“六无”为前置条件,坚持结果导向,对建设标准细化、量化、可操作化。三是流程创新。评估拟设常态监测、申报推荐、材料评审、现场答辩、实地考察、随访指导、问卷调查、结果认定等8个程序。四是方法创新。建立常态监测制度,运用大数据分析、专家团队引领、调动学校建设主体意识、同行评议、政府和社会认可等办法。五是机制创新。建立各方协同机制、评建服务机制和评风评纪承诺机制等。
与会专家从标准研制、如何体现高品质和示范性以及如何增强评估的可操作性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朱卫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陆岳新出席会议
会议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