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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部署会召开
发布日期:2018-05-02 11:21 来源:师资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全省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部署会召开

4月27日,全省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部署会在南京召开,省教育厅副厅长潘漫、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朱从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全省90所高职院校的分管校领导、人事处负责人,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经信委等十余家相关厅局的处室负责人,13个设区市人社局、教育局分管负责人200多人参加了会议。

江苏高教领域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精神,深入推进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激发和释放教师的创新创造活力。此次改革面向全省90所高职院校(含市属、民办、中外合作办学),全面下放教师职称系列(包括教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和实验技术职称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同时下放其他辅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权。这也是继2017年本科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后的职称改革再深入。

潘漫指出,当前江苏高等职业教育处在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关键时期,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是推进高职教育内涵发展的必由之路,要瞄准目标抓落实。以打破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终身制,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为目标,建立高校自主评聘、政府宏观管理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逐步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进一步落实高校用人和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体系。改革的核心精神是落实“省里两个不再”“高校三个自主”,即省里不再统一组织职称评审、不再下发统一的职称任职资格,各高校自定评聘标准、自主开展评聘、自主颁发证书。各高职院校要切实肩负起改革的主体责任,科学有序的设置岗位、制定评聘标准、规范评聘程序、开展聘期考核,推进改革落实。各市教育局要做好指导服务,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形成思想统一、措施有力、积极稳妥的工作格局。

朱从明指出,这次职称制度改革要切实解决高校教师职称评价主体不够到位、职称层级设置不够健全、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建立健全符合高校教师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朱从明强调,越是下放评审权,就越要加强监督管理,避免一放了之,一放就乱。严格各高职院校评委会评审范围,不得超范围评审其他辅系列高级职称,对超范围评审的职称一律无效。严格各高职院校评委会评审程序,对高职院校评审专家库和执委会校外专家有严格的比例要求,不得降低要求,违规设置评审专家库。严格各高职院校评委会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自主开展评审,不得超岗位和超比例评审。严格各高职院校评委会评审标准,严格评审公示制度,不得违反流程、暗箱操作。省人社厅将会同省教育厅加强随机检查,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院校,要暂停自主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全省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部署会在宁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