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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评估院关于2018年第一批省示范性
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评估现场考察工作的函
发布日期:2018-05-15 14:44 来源:评估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教育评估院关于2018年第一批省示范性


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评估现场考察工作的函


苏教评院函〔2018〕11号


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

根据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评估材料评审结果和各县级教师发展中心的整改情况,经与省教育厅师资处商定,同意对徐州市鼓楼区教师发展中心等2所机构进行现场考察。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现场考察对象

徐州市鼓楼区教师发展中心、句容市教师发展中心。

二、现场考察时间

现场考察分为2组同时进行,每组评1所机构。时间为5月22日—25日。22号下午专家抵达参评机构,23日—25日上午现场考察评估及反馈意见,25日下午专家返程。

    三、现场考察主要内容

现场考察活动主要包括听取情况介绍、核查资料、考察相关设施设备、专题剖析、观课、座谈访谈、意见反馈等环节。具体工作内容、程序及要求按照《江苏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评估工作手册》相关规定进行。

四、相关要求

请各地加强对参评机构创建工作的指导,妥善处理好创建迎评与教科研训日常工作的关系,认真落实与省教育评估院签订的《规范评估责任书》中各项要求,确保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评估现场考察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1.迎评公告。为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并接受社会监督,请各参评机构于现场考察前3天将《江苏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发展中心申报表》通过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为2周。

2.食宿安排。专家食宿请按国家和省规定标准安排,不得超标接待。专家住宿安排在辖区内的政府接待宾馆或就近的宾馆;就餐按会议标准安排工作餐和自助餐。具体接待方案请各参评机构于现场考察前5天发送至qiubaili2011@163.com,经商定后执行。

3.专家接送。现场考察专家组由5位专家和1位联络员组成,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协调评估组接送工作。专家组全体成员合乘一辆小客车。各地要确保评估期间的交通安全。具体接送事宜由项目联系人另行通知。

4.评估纪律。现场考察配合工作必须遵守党中央、省委关于改进作风的新规定和党风廉政有关规定要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等“四风”现象,共同遵守执行《规范评估责任书》。违反“五不”纪律要求的参评机构将实行“一票否决”。

5.网络保障。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评估现场考察工作过程中,专家组需要上网使用“江苏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评估工作系统”。请各参评机构准备一个互联网通畅连接的专家工作室,以方便专家组使用。专家驻地也请提供上网条件。

6.项目联系人:邱白丽、李峻峰,联系电话:025-83335263,025-83335277,电子邮箱:qiubaili2011@163.com

 

 

 

                       江苏省教育评估院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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