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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加强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预警的通知

苏教体艺函﹝2018﹞3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预警通知》(教体艺厅〔201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结合本次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工作,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建好医教结合共同做好学校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统筹好健康监测、健康教育、疾病预防以及学校卫生改善等工作,全力维护好师生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国家、省有关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等政策法规的学习,积极落实有关政策要求,不断完善教育预防、日常监管和应急处置等各项规章制度。各高校要按照《江苏省高校公共卫生管理规范(试行)》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体系,明确公共卫生组织领导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和工作职责。

二、认真开展健康教育。各地、各校要依据《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育部普通高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系统、规范的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发展学生健康社团,特别重视肺结核、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的宣教工作,多方入手加强近视、肥胖等学生常见病预防工作。中小学要按照“五个水平”的要求,围绕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和安全应急与避险五个模块要求,加强教学研究,系统设计学期教学和活动方案,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流感、水痘等常见传染病的流行特点,适时开展专项教育活动,增加工作的计划性。各高校在开好健康教育选修或必修课程的同时,统筹教学、学生、团委、后勤以及院系等部门力量,结合有关健康日工作,采取健康知识讲座、健康知识竞赛、摄影摄像、公益广告设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面向人人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三、不断改善卫生条件。各地、各校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充实学校卫生管理人员,制订学校公共卫生暨食品安全工作奖惩机制;大力提高学生体检工作质量,特别加强对肺结核病史的问诊工作;加大对健康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按标准设置水笼头数量,提高食堂、厕所等硬件建设和管理水平;组织学生社团、宿管等人员,完善好教室、宿舍课间通风和公用洗衣机清洁消毒等卫生制度;积极改善教室电光源照明条件,提高课桌椅高度合格率,保护好学生视力;要按学期或年度集中研判学校卫生暨食品安全形势,提前制定新学期学校公共卫生暨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在每学期开学前后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中小学要落实好学生体质健康报告书制度,特别注意做好家校沟通工作,及时了解学生健康状况。各地、各校在学校卫生暨食品安全工作中有好的经验做法,请及时报送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预警通知.rar

省教育厅

2018年2月2日


发布日期:2018-02-14 10:44:46来源:体卫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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