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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评估专家委员会议在宁召开
发布日期:2018-12-21 14:30 来源:评估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1月17日,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评估专家委员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审定了2017年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评估结论,并对下一阶段评估工作进行了研讨和部署。省教育厅副厅长、专委会主任委员苏春海主持会议。省教育厅副厅长、专委会主任委员潘漫宣布审议结果并讲话。评估专家代表及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苏春海指出,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是建设教育强省、加快教育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创建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发展中心,是为教师专业发展搭建新的平台,为教师专业提升给予系统化、专业化支持。省示范性教师发展中心评估,要引导各地各中心总结提炼经验,不断提高评建成效。要抓住评建重点,突出“四位一体”建设,促进体制机制改革,聚力提高内涵质量,强化能力提升。要充分利用评估结果,进一步发挥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的助推作用,努力扩大评建效益。

潘漫肯定了评估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和评建效果。他指出,今后评建工作,要进一步明确方向,坚持“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的定位,大力推进“四位一体”建设,积极落实教师发展中心作为基层教师培训的前沿阵地和实施主体的重要地位。要务实推进,进一步梳理创建工作的障碍和难点,充分发挥评估导向作用,提出切实可行的举措破解建设的困难和瓶颈。要以评促建,加强典型宣传,强化正面引领、以评代训,推动各地各中心建设。要突出内涵发展,引领各地各中心提升研训能力,充分发挥教师发展中心服务教师专业素养提升的积极效能。

会上,省教育评估院负责人汇报了2017年度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评估工作,介绍了下一阶段评建工作的设想。专家委员会委员审议2017年度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评估建议结论并进行了票决。在讨论和审议中,委员们一致肯定了全省教师发展中心创建取得的成效,并对今后创建与评估工作提出了许多积极的建议和意见。

本次专委会审定确认了南京市六合区教师发展中心、徐州市云龙区教师发展中心、溧阳市教师发展中心、常州市钟楼区教师发展中心、常州市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海安县教师发展中心、南通市通州区教师发展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教师发展中心、盱眙县教师发展管理中心、滨海县教师发展中心、阜宁县教师发展中心、盐城市亭湖区教师发展中心、扬州市广陵区教师发展中心等13个机构为“江苏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发展中心”。 

苏春海主持召开专家评审委员会

潘漫宣布审议结果并讲话

会议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