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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000773/2018-00439 文   号: 苏教厅办函(2018)23号
发布机构: 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11-06
信息标题: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教育系统
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视频会议的通知
主题分类: 教育综合
内容概述: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教育系统
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视频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06 16:50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厅办函〔2018〕23号

各设区市教育工委、教育局,各高校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决策部署,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定于2018年11月8日上午召开全省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

2018年11月8日(星期四)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省教育厅406视频会议室,各设区市教育局和高校设分会场。

二、出席人员

1. 主会场: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王燕文,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在宁厅领导,驻宁高校党委书记、校长,省教育厅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2. 设区市分会场: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3. 高校分会场: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无视频会场的高校,到各设区市分会场参会。

三、其他事项

1.为保证会议顺利召开,定于11月7日9:00-17:30进行网络视频会议联调,请各分会场派人参与调试。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胡斌,电话:025-83335659。

2.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及各高校切实做好本地本单位参会人员的组织工作。为确保视频会议效果,请组织参会人员于8:50之前进入会场就座。

3.请驻宁高校于11月7日中午12:00前将在主会场参会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办公室;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及各高校于11月7日中午12:00前将各分会场参会人数报省教育厅办公室。

联系人:罗伟,电话(传真):025-83335883、83335808,电子邮箱:luow@ec.js.edu.cn。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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