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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补充协议签订和2019届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8 15:48 来源:师资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师函〔2018〕44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省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补充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8〕15号)和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编办、财政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江苏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师〔2011〕10号)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4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补充协议签订和2019届我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就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补充协议签订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补充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8〕1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加强和规范我省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原称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履约管理。

由于我省2015年以后已停招国家公费师范生,目前只有正在履约任教的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为简化程序,只要从正式就业开始到本通知发布之日履约满6年的公费师范毕业生,与其本人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终止确认书》;对尚未履约满6年的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与其本人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补充协议》(附件2),并按照《师范生公费教育补充协议》执行履约管理。

各地要与省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仔细核查已在当地学校履约的每一位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有关情况,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据协议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地根据核实的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信息,采取设区市或县(市、区)统一组织签订或邮寄协议书等便捷方式进行签订,尽量让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少跑路、不跑路。各地补充协议签订工作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省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及时在“部署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更新我省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履约管理信息和数据。省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人,李娜老师,联系电话:025--83335759。

二、2019届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就业工作。2019届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共有570人,其中:南京市26人,镇江市40人,常州市45人,无锡市25人,苏州市46人,南通市64人,徐州市60人,淮安市55人,盐城市50人,连云港市42人,扬州市38人,泰州市41人,宿迁市38人。各地要把落实我省2019届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就业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要按照省有关文件要求,会同当地人社和编制部门在核定的幼儿园教师编制总额内,提前安排接收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编制计划,确保我省2019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幼儿园任教,并有编有岗。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本地区2019届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供需见面和招聘活动,为每一位免费幼儿师范男生落实好任教幼儿园。要加强对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思想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讲话精神,鼓励引导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主动到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努力做教育改革的奋进者、教育扶贫的先行者和学生成长的引路人。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12月底之前与本地区2019届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和培养院校联系,核实有关生源信息和需求情况,积极落实就业岗位。各地要加强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就业和履约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从2019年5月后,每月上报一次就业签约数据。

三、积极支持公费师范生长期从教。各地与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终止确认书》和《师范生公费教育补充协议》,不影响原签订就业合同等其他协议的有效性。对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和省免费男幼儿师范男生履约服务期满、愿意继续从教的,各地各学校必须予以充分保障,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害他们的合法权益。各地要积极制定人才激励政策,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水平,切实帮助和解决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和省免费男幼儿师范男生工作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完善条件保障,加大表彰激励力度,支持专业发展,扩展职业发展空间,为他们“留得住”“教的好”营造良好氛围,吸引和鼓励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和省免费男幼儿师范男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附件:总附件.docx

      1.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终止确认书(样本)

      2.师范生公费教育补充协议(样本)

      3.2019年省免费幼儿师范毕业男生分市情况表

省教育厅

2018年11月28日